在航空领域,飞行层级(Flight Level, FL)是通过压力高度计测量飞行器高度的方式,并且依据国际标准大气(ISA)进行设定。这一高度是以百英尺或米来表示,所使用的气压设定为1013 hPa或29.92吋汞柱。
由于不同地区和时间的实际地面气压会有所变化,因此在飞行过程中,所有飞行器都应该使用相同的气压设定,以维持在巡航阶段的垂直安全间距。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飞行安全要求飞行器之间有充分的垂直隔离。
飞行层级的制度是为了防止飞行器之间的空中碰撞,确保每架飞机都能安全飞行。
飞行层级是根据特定的高度标准来规定的,通常以FL和数字标识。例如,32000英尺的气压高度被称为“飞行层级320”。在米制系统中,则形式为“飞行层级xx000米”。在无线通信中,FL290会以“飞行层级两百九十”来表达。
在飞行层级的应用中,过渡高度和过渡层级构成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过渡高度是指飞行器从当地气压设定转换到标准气压设定之前的高度。当飞行器飞行在这一高度以下时,气压计设置为当地的气压设定,并可以直接比较地形的已知海拔。反之,在过渡高度之上,气压计的设定则改为1013 hPa,这样高度便以飞行层级的方式进行表示。
许多国家的过渡高度和过渡层级并不相同。例如,美国和加拿大的过渡高度为18000英尺,而在欧洲,这一高度则因地而异。
为了合理安排空中交通,半圆规则以及曾经存在的四分之一规则在全球的飞行操作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其中,半圆规则会根据飞行方向进行飞行层级的分配,例如东行航班使用奇数的飞行层级,而西行则使用偶数的飞行层级。
自2001年以来,为了提升空域利用率和提高飞行效率,引入了减少垂直隔离的最小间距(RVSM)的制度。在该制度下,飞行器之间的垂直间距可以减少至2000英尺,尤其是在29000英尺至41000英尺之间。
各国在设置飞行层级时,通常会考虑使用的单位,这在不同地区之间是有显著差异的。例如,中国和部分国家的飞行层级以米为单位,而其他国家则依然使用英尺。这些差异可能导致飞行器在跨越国界时需要进行一定的飞行高度调整。
某些国家,如俄罗斯和朝鲜,仍然在过渡高度以下使用米制,这一特点在设定飞行层级时必须加以考虑。
透过对飞行层级、过渡高度和过渡层级的理解,航空业能够有效地提升航班之间的安全性与效率。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调整,不仅关乎个别飞行器的运行,也影响着整个航空网络的运作。
那么,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飞行层级系统是否会迎来更深度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