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领域中,飞行层级(Flight Level, FL)是指根据压力高度计,使用国际标准大气(ISA)所测得的飞行器高度。它以百英尺或米为单位表达,并使用海平面标准压力1013 hPa(也即29.92 inHg)。随着不同地点和时间的实际地面压力的变化,每架飞行器必须使用标准压力设定,以便在巡航飞行时保持垂直间距的安全。
飞行层级是用来确保飞行器之间安全的垂直分隔。
在飞行初期,飞行器的高度是透过 calibrated barometer 测量的。随着高度的升高,气压就会降低,影响到压力高度计的显示。若飞行器的高度计未进行一致校准,则即便在相同的高度飞行,飞行器之间的气高会因各自的高度计显示而产生误差。因此,飞行层级的定义使得所有的飞行器在FL290或更高的高度上,都能安全地保持间隔。
每个飞行层级都用一个数字来描述,该数字代表着以百英尺计算的标准压力高度,且为500英尺的倍数。因此,32000英尺的压力高度称为「飞行层级320」。在米制的高度中,格式为「飞行层级xx000米」。在无线电通讯中,FL290会被表达为「飞行层级二十九零」。
尽管使用标准压力设定有利于飞行器之间的分隔,但并不能准确显示实际的海平面高度。在所谓的过渡高度(Transition Altitude, TA)以下,飞行器的高度计会设置为当地的测量压力,以便直接与已知的地形高程进行比较。当飞行器从当地气压转至标准气压,则会达到过渡高度。根据地区不同,过渡高度的设定也不相同:在美国和加拿大,过渡高度为18000英尺,而在欧洲这一数字则有所变化。举例来说,英国的某些机场过渡高度在3000至6000英尺之间。
过渡层是过渡高度与过渡层之间的空域,其厚度为0-500英尺。
半圆规则(Semicircular Rule)是针对有仪器飞行规则(IFR)的飞行器而设,可帮助进一步的分隔飞行器。根据此规则,东向航路使用单独的航向数字,分配奇数的飞行层级,而西向则使用偶数。这种遵循特定准则的安排能够为每条航线的飞行器提供充足的绰裕度。
然而,四分之一规则在2015年已被淘汰。这一规则曾在英国使用,但随后采用了西方流行的半圆规则以促进国际一致性。
在FL290至FL410之间实施的减少垂直间隔最低值(RVSM)允许飞行器安全飞行在更优的航线上,提高了空域的效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自1979年开始建议逐步采用米制以取代英尺。中国、蒙古和俄罗斯等许多国家已经开始使用米制各自的飞行层级。航空器在进入这一些地区时,通常需要略微爬升或下降以适应新的高度单位。
至于俄罗斯,从2011年起也开始在其空域内引入类似西方的飞行层级系统,为全球航空行业的标准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飞行层级的制度不仅涉及技术细节,也反映了航空界对安全性及空域利用的深思熟虑。随着航空发展的演变,飞行层级的实施方式与过渡高度的规范可能会持续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航空需求。当前,不仅供应商需要了解这些层级,航空机师及操作人员也必须确保在其飞行过程中遵循标准,以维持飞行安全。在未来,这样的一个系统能否进一步完善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航空流量,将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