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学中,飞行高度(Flight Level, FL)是依据压力高度计和国际标准大气层(ISA)来测量飞机的高度。这一高度通常以百英尺或米为单位表示,使用的气压设定为1013 hPa或29.92 inHg。然而,实际的地面气压在不同地点和时间内会有所变化。因此,使用标准气压设定可以让每架飞机拥有相同的高度计设定,从而在巡航飞行中保持垂直间隔的安全。
飞行高度的核心在于确保飞机间的安全垂直分隔,这是至关重要的。
飞行高度通常通过一个数字来描述,表示的是名义高度,也就是以百英尺计算的压力高度。举例来说,32000 英尺(约 9800 米)就被称为「飞行高度320」(Flight Level 320)。在无线电通讯中,FL290会被表示为「飞行高度二九(r)零」。这种标准化有助于避免在巡航时遇到的错误,保证每架飞机的高度计读数和实际高度之间的一致性。
当飞机从一个高度转变为另一个高度时,标准气压设定无法提供飞机的实际海拔高度。这就需要在低于转换高度(Transition Altitude, TA)时,将高度计调整到当地的气压设定,即所谓的QNH(海平面调整的气压)。在下降过程中,当飞机下降到公布的转换高度时,必须将高度计重新设定,显示出正确的海拔。转换高度是指飞机换用标准气压设定的高度,通常在美国和加拿大为 18000 英尺(5500 米)。在欧洲和其他地区则有所变化,可能低至 3000 英尺(900 米)。
转换层是飞行操作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它涵盖了转换高度和转换层之间的空域。
转换层是指在转换高度和转换层之间的空域。这一层的高度通常在0至500英尺(0至150米)之间。由于在此空域中飞行的飞机无法被正式指派进行飞行,因此最低可用的「飞行高度」通常是转换层加上500英尺。在某些国家,比如挪威,转换层的设定可能会更高,以便提高飞行安全性。这种飞行规则的制定能有效地保障飞行的安全性,避免因高度计差异造成的潜在危险。
半圆规则(或半球规则)一般适用于 IFR(仪器飞行规则)飞行,并在不同行政区有其特定版本。该规则数据化了东西向飞行的高度,根据磁场飞行方向的不同,东向飞行使用奇数千英尺,而西向飞行则使用偶数千英尺。在 FL290 及以上,若未使用减少垂直分隔最小值(RVSM),则将以4000英尺的间隔来分隔相同方向的飞机。
实施这一规则,无疑会提高空域使用效率,减少潜在的碰撞风险。
RVSM的实施允许在FL290至FL410之间的飞机之间保持更少的垂直分隔,这样一来,航空公司可以安全地选择更优化的飞行路径,节省燃料,并提升空域容量。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成功导入了这一政策,让空中交通的运行更加流畅与高效。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建议,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向使用米为主要单位进行过渡,以符合国际标准。这不仅降低了因单位不同造成的混淆,也为亚太地区等不同国家的航空运行提供了便利。然而,如何在不同国家间协调这一变化,仍然是未来的一项挑战。
转换高度和当地气压之间的关系不仅涉及航空安全,也关乎于国际航空规范的统一与协调。
面对不断变化的航空需求与技术,航空界各方应当思考,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如何因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当地需要的飞行规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