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宗教,最常被理解为「自然的宗教」,其中神、灵魂、精神及所有超自然的对象,被视为自然的一部分,并非与之分开。相对地,它也被用于哲学上来描述某些宗教的面向,这些面向被认为能够通过逻辑与理性而不依赖于神圣启示进行认知,例如宇宙未动之移动者的存在。根据许多学者的看法,自然宗教不仅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一神教的基础,并且与之有所区别。
根据一些学者的说法,自然宗教的某些面向贯穿于所有民族之中,往往表现为萨满教和原始信仰,至今仍在世界多地的部落中实践。
自然宗教可能包含以下几个定义:在现代布道学上,它被用来指称一种自发性的宗教体验,这种体验是所有人类共有的。这种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为自然宗教打下了基础。在他的形质论中,所有事物都是由物质与形式组成的,每一个生物的形式都是其灵魂,指导并引导着其发展的过程。
许多自然宗教认为,神是宇宙的「灵魂」。
早期的一神论有许多自然主义的元素,天堂与地狱被认为是地球上方和下方的具体空间,而「救赎」也被期待带来身体的复活。然而,在四世纪时,基督徒开始对耶稣未能归来表示担忧,并开始思考那些在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前死亡的人会发生什么。在奥古斯丁的带领下,基督教在受到诺斯替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发展出一种新的灵魂观,认为灵魂能够脱离物质世界而独立存在。人类灵魂的存在意味着它们在死亡后会存活下来,根据神的审判,将转移到非物质的天国或地狱之中,或者是无法洗礼者的新境界-炼狱。
这与一神论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基督徒对于奇迹的信念,在这当中,神被认为是从自然界之外干预历史的存在。古罗马哲学家以及后来的各种思想家提出异议,认为这样会违反神本身的自然法则,因此基督徒不得不更加彻底地将神与自然宇宙分隔开,以显示这种可能性。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也有类似的新柏拉图主义倾向,将神看作是在历史中行动的存在,然而自然宗教则认为超自然的存在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
在现代,对于宗教进行科学化的一大尝试可追溯至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经验的多样性》。詹姆斯认为,所有宗教统摄其心灵体验的核心,就是一种有时能改变生命的个人事件,个人感知到万物之间的连结为一个整体。他撰写道:
「若要将宗教的生活广泛而通俗地概括,可以说它存在于相信隐形秩序的信念之中,而我们的至善在于与之和谐调整自己。」
自然宗教的某些方面(即仅靠人类理性能够得知的宗教真理)在不同文化中都能找到,虽然这些真理的完整性有所不同,程度也不一。现代一些科学家如英国生物学家鲁伯特·谢尔德瑞克认为,新的发现与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相吻合。他相信磁力、重力和量子力学等力量也表明了在自然界中存在非物质的力量。
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代的研究可以看出,自然宗教与一神教之间有着深刻的联系与演变过程,它们的观念如何影响我们今天的宗教信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