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宗教常被理解为「自然的宗教」,在这种观点中,上帝、灵魂、精灵及一切超自然的对象被视为与自然的一部分,并不与之分开。这种看法不单是对宗教的认识,亦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某些宗教的核心概念可以仅通过逻辑和理性来认识,这包括了宇宙的第一因与未动之动者。许多学者指出,自然宗教不仅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一神教的基础,也是其与其他宗教之间的区别所在。事实上,自然宗教的某些特征在世界各地的人民中都可以找到,这些特征往往以萨满教和万物有灵论等形式体现,至今仍在许多地区存在。
「我把自然的N写成大写,并称之为我的教堂。」
自然宗教的定义可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在现代宗教研究中,它被用来指代一种世界的自发性宗教认知,这种认知是所有人类共同拥有的。此外,它也作为对于基督教化之前人民的宗教观的参考。
自然宗教的基本信念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他的质和形理论认为所有事物都是由质料和形态组成的,每一种生物的形态都是灵魂,它指导着生物的发展。许多自然宗教认为,上帝是「宇宙的灵魂」。
最早的一神论中包含许多自然主义的元素,人们认为天堂与地狱是地球上下的具体地方,而「拯救」则被期望带来对身体的复活。至四世纪,基督徒因耶稣未来再次降临而产生疑虑,于是思考那些在第二次降临之前死去的人的情况。在奥古斯丁等基督徒的引导下,基督宗教受到了诺斯替主义与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进而发展出灵魂独立于物质世界的概念。这些信仰和实践使得基督教关于上帝的理解逐渐与自然宇宙之间的界限愈发分明。
「宗教生活的基础是相信有一种看不见的秩序,并且我们的至善在于和谐地调整自己以适应这种秩序。」
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经验的多样性》是发展宗教科学的最早尝试之一。詹姆斯认为,统一所有宗教的基本经验是一个可能改变生活的个人事件,人们在其中感受到一切事物的相互联结。他的观点显示,各种文化中均可找到自然宗教的某些面向,虽然无法完全一致,且根据哲学家如托马斯·阿奎那与马勒布兰奇的看法,这些自然宗教的真理是可由人类理性独立发掘的。
一些现代科学家,例如英国生物学家鲁珀特·谢德雷克,认为新的发现与亚里士多德对灵魂的信念相呼应。谢德雷克相信,比如磁力、重力和量子力学等力量指向自然界中正在作用的非物质力量。
「自然宗教认为超自然是一个融入自然宇宙的部分。」
在如今的社会中,面对多元的宗教观与灵性实践,我们或许可以反思,自然宗教的核心理念带给我们什么启示?这些概念是否能在我们的生活中产生共鸣,形塑我们对宇宙及自身存在的理解?
当我们探讨人类共同的灵性,以及那些超越文化和宗教背景的信念时,会不会激发出对于更深层连结的渴望?我们又能在其中找到怎样的新视野?
你是否曾思考过,这些古老的信念与现代科技之间的桥梁存在着什么样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