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框架指令(WFD)2000/60/EC 是一项旨在保护欧盟所有水体的指令,涵盖了从海岸一海浸深度以内的海洋水域。此指令要求成员国在2009年前制定河流流域管理计画,并期望在2015年达成所有水体的「良好状态」。然而,令人失望的是,47%的欧盟水体至今未能达成这一目标。
水框架指令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地面水和地下水达到「良好状态」。这包括河流、湖泊、过渡水和沿海水域的生态和化学状况, 经由以下标准进行评估:
生物质量(鱼类、底栖无脊椎动物、水生植物)
水体的水文形态质量,包括河岸结构、河流连续性或河床底质
物理-化学质量,例如温度、氧化和养分条件
水体特定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交定的化学质量
如果这些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超出规范,则该水体将不再被认为拥有「良好的生态状态」。此指令还要求地下水必须在2015年之前达成「良好的量化状态」和「良好的化学状态」。
水框架指令将河流流域区域定义为管理河流流域的主要单位。这些区域并不是根据行政或政治边界划分,而是根据河流的自然地理和水文单元来确定。由于河流经常跨越国界,因此多个成员国必须共同合作来管理这些流域,这些称为跨界流域。河流流域的管理依赖于河流流域管理计画,该计划明确说明如何在特定时限内达到设置的目标。
每六年会审查优先物质和污染物的清单。
为了促进数据记录,每段水体都赋予一个「水框架指令ID」(WFDID)。例如,英格兰西米德兰地区的塔梅河从布莱斯河到安克河段被指定为GB104028046440。
西班牙2001年的伊布罗河转移计划因违反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原则而受到严厉批评,最终计划被搁置。该计划旨在通过建造120座大坝将大量水从伊布罗河转移到西班牙东南部。此外,欧洲委员会于2007年10月对爱尔兰发布了正式通知,指出其最初的立法采纳不足,随后于2011年11月发出理由意见。尽管爱尔兰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通过了多次修改立法,欧盟仍认为当地当局的努力不够,最终将爱尔兰转介至法院进行裁决。
《水环境(水框架指令)(英格兰和威尔士)条例2017》更新了2003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框架,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则适用于不同的规范。在英国加入当时的「共同市场」前,水体管理是由河流流域组织的。这一管理传统将在英国对河流流域的空间管理方法中继续存续,每个河流流域区域(RBD)仍需制定河流流域管理计画。
河流流域区域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相邻河流流域及其相关的地下水和沿海水组成的地区。
这些计画不仅确保了各方的利益结合,更促进了跨国合作以达到共同的水质目标。然而,在全球面临水资源短缺和污染挑战的背景下,我们是否能够确保各方能在此框架内携手合作,共同保护珍贵的河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