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2年,北卡罗来纳州的沃伦县发生了一起事件,成为环境正义运动的里程碑。当地居民为抗议一个计划在他们社区打造的多氯联苯(PCB)垃圾填埋场而展开抗争。这场抗议不仅唤醒了人们对环境不正义的关注,也标志着环境正义运动的兴起,这场运动致力于解决贫困和边缘社区因环境污染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环境正义运动是一个社会运动,旨在解决当贫困或边缘化社区因有害废物、资源开采及其他土地使用而受到伤害的时候所出现的不公。
自1980年代以来,环境正义运动的影响逐渐扩展,涵盖了种族、性别和国际不公平等课题。这一运动最初受到美国民权运动的强烈影响,着重反映了富国内的环境种族主义。随着运动在富裕国家取得一些成功,环境负担被转移至全球南方,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开始将其纳入议程。
美国环境保护署将环境正义定义为:
所有人都应该被公平对待并充分参与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管理,不分种族、肤色、国籍或收入。
这一定义强调了“公平”这一概念,意即任何一群人,包括种族、族裔或社会经济群体,不应承担来自产业、城市或商业运营所带来的不成比例的环境负担。
环境正义也可以视为环境种族主义或环境不平等,涉及的不仅是资源的分配,更包括如何进行决策的公正问题。此外,也有学者强调认识正义,要求对压迫和差异进行承认。这表明环境正义不仅限于分配和程序的考量,更应包括自我治理等维度。
与非原住社区相比,原住民社区的环境正义概念大相径庭。他们的环境正义不仅关于法律体系的保障,还涉及其独特的文化和宗教信条。原住民环境权益的捍卫,与其殖民历史成为关键议题。这种殖民情境下的环境正义认识了多样的地区性与实际经历。
乔安·马丁内斯-阿利耶的“贫穷的环境主义”概念突显了那些在全球南方的边缘化社区,如何受到环境退化的不成比例影响,以及在环境决策中纳入他们的观点和需求的重要性。
生态分配冲突是关于自然资源的控制和获取之间的冲突,并且经常根植于社会和经济不平等。
作家罗伯·尼克森在他的《慢性暴力与贫穷的环境主义》中引入了“慢性暴力”的概念,这是一种慢慢出现且不易察觉的暴力形式,通常体现为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等长期影响。这种暴力往往无法通过立法机构得到迅速解决,反而加剧了贫困群体的脆弱性和社会冲突。
环境正义的研究不断发展,学者们提出了批判性环境正义(CEJ)的观点,强调多重不平等是驱动环境不公的核心因素。研究者探讨不同社会类别的交叉,寻求在环境决策中平衡不同利益与关注!是否能够改变人们理解环境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