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痛苦无论对于个人的生活还是心灵健康,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根据心理学研究,心理痛苦是一种非身体来源的情感痛苦,其可引发多方面的情绪与行为问题。著名的自杀学先驱 Edwin S. Shneidman 将其描述为「作为人类的痛苦,它是心智的折磨」。这种略显模糊的定义引发了对于心理痛苦以及其根源的深刻探讨。
“大量主观经历被描述为对自我及其功能负面变化的认识,伴随着负面情绪的经历。”
心理痛苦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未被满足的情感需求。这些需求包括爱、成就、自主性等,而这些需求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可能是极具破坏性的。一个人的情感需求未被满足时,心理痛苦便会随之增强,进而可能导致焦虑、抑郁甚至自杀的念头。过去的研究显示,父母的忽视、缺乏支持以及不良的环境都有可能使得儿童在未来的生活中无法适当满足这些需求。
心理需求理论由亨利·穆雷于1938年提出,这一理论揭示了需求如何驱动人类行为。Shneidman 指出,个人对于不同心理需求的重视程度各异,这便解释了人们在面对相同未满足需求时所表现出的心理痛苦程度的不同。当人类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便可能导致更为深层次的心理创伤,这种创伤在后期会影响人们的社交能力以及自我尊重的建立。
“心理痛苦被看作是一种无法逃避的人类存在的侧面。”
在神经心理学的领域,研究发现了心理痛苦与身体痛苦之间的相似性。不同的脑区,如前额叶皮质,已被发现与两种痛苦形式皆有关联。许多实证研究表明,生理的疼痛感受和情感的痛苦是有其共同的神经机制。这样的发现强调了,一个人的痛苦经验不仅限于身体层面,也包括心理层面,因此应当将痛苦视为一个范围,涵盖了从这些情感痛苦到纯粹的生理痛苦。
边缘性人格障碍(BPD)被认为是引发强烈心理痛苦的主要病症之一。研究指出,边缘性人格患者经常感受到强烈的情绪痛苦,并且他们在面对拒绝或孤立感时的反应尤为敏感。这些情绪的波动和痛苦往往与他们童年时期的创伤有着密切的关联。行为上的冲动和企图逃避内心的痛苦,常常会导致患者采取自毁或危险的行为,包括自杀企图、高风险行为等。
“边缘性人格患者的痛苦经验是独特的,并且通常与严重的童年虐待和忽视有关。”
社交心理学指出,社会连结的破坏会引起一种特殊的心理痛苦,这被称为社交痛苦。失去亲人、遭受羞辱或是受到排斥等情况都可能引发强烈的社会痛苦。从进化的角度看,这类痛苦驱使人类评估其社交环境,寻求改善,这是自然选择的一部分,帮助人类在社会中生存及繁衍。
心理痛苦的存在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且深具挑战的,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未满足的需求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中造成深远的影响。当这些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时,痛苦不仅会影响个人的心理健康,也会延伸到社会关系以及自我认同感的建立。
“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未满足的情感需求对心理痛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