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的重要裁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一案中,对于选举资金及言论自由的理解进行了重大修订。该裁决使得企业和工会能够在政治选举中自由投入资金,这一结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辩论,尤其是对于民主的影响。许多专家,包括前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一判决将会损害民主的根基。
史蒂文斯大法官对于这项裁决的主要担忧在于,它可能导致“一个无法正常运作的民主”。
在此案之前,根据《两岸选举改革法》中的第203条,美国法律禁制企业和工会进行独立的政治支出。公民联盟挑战该法律,认为这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而最高法院最终的判决推翻了先前的判例法,允许企业和工会可以自由支出资金支持其选择的候选人,这一决定获得了5比4的投票支持。
史蒂文斯指出,该决定“威胁到全国选举机构的完整性”,并质疑企业的支出会导致社会对于法律的不信任。
史蒂文斯在他的异议意见中,强调了民主运作的关键─「公民对于官员和选举过程的信任」。他认为,大型企业的无限制资金支持可能会导致政治角力中的不平等,让普通公民难以在选举中获得平等的声音。
这位前大法官警告道,当法律看似被“购买”时,大众对民主体系的信心将会受到侵蚀。史蒂文斯强调,民主不是关于谁拥有更多的资金,而是每位公民的声音都应该在政治辩论中被平等对待。
他认为,民主的有效运作要求对资金流动的有效监管,以防止出现利益不当影响的情况。
史蒂文斯大法官的异议主要围绕着两个方面。首先,他担心企业支出会使选举的操控权逐渐集中在少数有钱人的手中,进而影响政策的制定。其次,他强调,过度的资金介入将使公众对政治的信任下降,这将给民主的根基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
在美国,民主的核心价值在于每位公民都有平等的发声权,无论其财力如何。史蒂文斯担心随着企业的崛起,普通公民的声音逐渐被忽视,这将导致民主制度的失效。当选举过程被资金驱动而非公民参与时,民主的本质便遭到了颠覆。
“民主应该是全体公民的事,而非少数利益集团的游戏。”
这项裁决引发了全国各地的激烈讨论。许多政客、社会活动者以及公民团体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对于支援该裁决的人来说,它是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是恢复民主本质的一步。然而,反对者则认为,这一裁决无疑地让金钱在政治中扮演了过于重要的角色,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不平等。
例如,时任总统的巴拉克·奥巴马在此案做出反应时指出,这种情况将给特殊利益和游说者带来更多权力。他的观点指出,这一裁决不仅是对资金自由的扩大,还意味着民主机制中的权力失衡。
史蒂文斯大法官的异议恰好凸显了公民对于选举公正性和民主完整性的深切关注。在这个金钱在政治中越来越有影响力的时代,什么样的机制能够真正保护我们的民主制度不受到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