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選舉中,墨水的使用成為了一種普遍的現象。這種墨水被稱為選舉墨水,主要用於投票時為選民的手指上色,以防止重複投票等選舉舞弊行為。選舉墨水的成分以及它在指尖上留下的痕跡,至今仍然引發了廣泛的討論與關注。
選舉墨水的有效性體現在其阻止選民重複投票的能力上,特別是在缺乏標準化身份證明文件的國家中。
一個典型的選舉墨水應用方式是將其塗抹在選民的左手大拇指上,特別是指甲與指尖的部分。這樣的方式幾乎無法在短時間內去除,有效地防止了選民在同一天的選舉中重複投票。不同國家對應的塗抹方式不盡相同,如斯里蘭卡則選擇在左手的小指上塗抹墨水。常見的施墨方法包括浸泡式瓶子、刷子式瓶子、噴霧瓶,以及標記筆等。
這種墨水通常包含紫色顏料及銀硝酸鹽,當接觸紫外光時會在皮膚上留下持久的痕跡。根據需求的不同,墨水的銀硝酸鹽濃度可達到10%、14%或18%。儘管大部分選舉墨水是水基的,但有時也會加入如酒精等溶劑以加快乾燥速度。對於重複使用的選民來說,選舉墨水的持久性可以是一種煩惱。
儘管通常水基的選舉墨水有良好的持久性,但高於18%的銀硝酸鹽濃度對於延長染色的效果並不明顯,因為銀硝酸鹽對生皮細胞沒有光敏反應。
選舉染色會在皮膚上持續約72到96小時,並在指甲及指尖區域保持2到4週的長久性。然而,這種痕跡在完全替換為新指甲之前,可能長達4個月才會消失。選舉墨水的顏色通常為紫色,但在2005年的蘇里南立法選舉中,橙色墨水取而代之,它能與國家顏色相呼應,更易為選民接受。
標記筆的使用效率遠高於其他使用方式,500毫升的標記筆能夠為600名選民上色,而浸泡式瓶子只能為1000名選民服務。雖然浸泡式瓶子能夠留下更淺的痕跡,且持久性稍強,不過標記筆在成本和運輸上大幅降低了選舉組織者的負擔。
標記筆留下的痕跡較小,更受選民的青睞,尤其是在只需可靠持久3到5天的場合。
不過,選舉墨水的使用並非一帆風順。比如,在秘魯的武裝游擊隊“發光道路”就曾威脅要對沾有永恆墨水痕跡的人下手。在2004年阿富汗總統選舉中,受到了關於選舉舞弊的指控。此外,在馬來西亞的2008年大選中,選舉當局因擔心選民的投票權受到影響,而提前取消了使用墨水的計畫。
多個國家在各自的選舉活動中都曾應用過選舉墨水,包括印度、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剛果等近30個國家。不同國家的使用方法、效果和結果呈現出一定差異,最終仍以維護選舉公正為首要目標。
在選舉中墨水的成效與持久性無疑讓許多選民在投票過程中感到更有保障。然而,是否會因為這種墨水的使用而影響選民的選擇自由與行使權利,則值得深思問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