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成為美國社會中的重要議題,並為未來的多元化企業文化奠定了基礎。隨著《1964年民權法案》的通過,歧視在職場上受到法律的禁止,這一變革的影響逐漸滲透到美國各個行業,促使企業開始重新思考如何聘用與管理多元背景的員工。
民權運動不僅僅是在爭取法律的平等,更是在為企業文化的轉變鋪平道路。
隨著推動平等權利的浪潮席捲全國,許多企業開始探索如何吸引和留住來自多元文化背景的人才。特別是那些有更高宗旨的公司開始實施多元化訓練。這些訓練的初衷在於促進不同背景員工之間的正面互動,並為職場內的和諧創造一個機會。
1964年的民權法案使得雇主不得基於種族、顏色、宗教、性別或國籍對任何員工或求職者進行歧視。這一法律的通過不僅打擊了對有色人種的歧視行為,還鼓舞了全國許多正在爭取權益的社會運動。許多企業在法案通過後,開始接受來自不同社會背景的員工,這導致了多元化管理模式的逐步確立。
良好的多元化政策不僅能引領企業走向成功,更能為社會創造一種積極變革的力量。
然而,這一過程並非一帆風順。當時許多企業仍對多元化的實施持懷疑態度,擔心這樣的改變會影響業務效率。到1970年代,當美國最高法院在Griggs诉德克·電力公司一案中再次確認了對歧視的定義時,企業的觀念逐漸改變。這一判決強調了無意識的歧視同樣不可接受,進一步促使企業開始重視其多元化的承諾。
隨著多元化的理念深入到工作環境中,許多企業在1970年代末期開始推出自身的多元化訓練課程。這些培訓的目的在於提升員工對多樣性的認識,並減少潛在的偏見。事實上,到了1976年,60%的大型公司開始提供平等機會的訓練。企業進行多元化訓練不僅僅是出於道德責任,許多公司也在試圖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多元化的訓練並非一個瞬間的過程,而是需要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鞏固和發展。
到了1980年代,面對總統雷根試圖廢除平權行動政策的情況,企業內部的多元化訓練成為了一種新的抵抗力量。多數專家指出,在勞動市場上,女性和少數族裔將會成為未來的主流工作力,企業開始採取措施以確保他們在職場中不會被邊緣化。
雖然企業在多元化訓練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卻有研究顯示這些訓練的效果並不明顯。根據哈佛大學的社會學家弗蘭克·道賓的觀察,多數的反偏見訓練並未能有效提升女性或有色人種在管理職位中的比例。甚至有研究讓人質疑,強迫性質的多元化訓練可能會導致更多的歧視與成見。
多元化訓練的設計應當以目標為導向,特別是當企業希望達到更高的業務目標時。
根據對過去三十年的分析,多數企業在推行多元化政策時並未獲得良好的效果。事實上,有研究顯示,在實施多元化計劃後,某些群體在管理階層的比例反而下降。對於這些結果,專家呼籲企業要重新評估其多元化訓練的方式與內容,以應對未來的挑戰。
在當前社會氣候下,企業是否應該重新思考其多元化訓練的內容與方式,以促進更真實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