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複雜多變的社會中,「惡性問題」無處不在,它們通常被認為難以解決,甚至無法解決。這類問題的獨特性在於其具有不完全、矛盾且不斷變化的需求,並且不容易辨認。從全球氣候變化到社會不公,每一個惡性問題都代表了一個獨特的挑戰。
惡性問題中的關鍵概念在於,這些問題無法以單一解決方案來處理,而是需要綜合多方面的解決策略。
根據Horst Rittel和Melvin M. Webber於1973年所述,惡性問題的十大特徵包括:
經典的惡性問題例子包括經濟、環境和政治問題。這些問題通常需要大量人員改變心態和行為,諸如全球氣候變化、自然災害與醫療照護等都屬於此類。
投入社會設計的問題通常被視為惡性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未必有明確的解決方案或定義。
對於惡性問題,傳統的順序性解決方法並不適用,因為缺乏明確的問題定義。根據Nancy Roberts在2000年的研究,應對惡性問題的方法包括:
解決惡性問題的另一個關鍵是問題結構化方法(Problem Structuring Methods, PSMs),這些方法通常是為了促進多方合作,尋找共識或進行協商而開發的。
溝通在解決惡性問題的過程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因為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可能對同一問題有不同的看法。
除了惡性問題之外,還存在「超惡性問題」(Super Wicked Problems),如全球氣候變化,這類問題在尋找解決方案的同時,其本身也在持續被影響。
無論是在社會規劃、環境保護或其他領域,惡性問題的存在都提醒我們,解決這些複雜的挑戰需要多層次的思考與創新的解決方案。那么,面對未來的挑戰,我們是否能夠找到合適的途徑來應對這些獨特的惡性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