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骨折,通俗來說就是所謂的「脖子骨折」, 它涉及到頸部的七個椎骨的骨折。這類骨折的常見原因包括交通事故和潛水撞到淺水。頸部骨骼或骨片的異常運動可能會導致脊髓損傷,結果造成感覺喪失、癱瘓,甚至迅速死亡,這通常是由於神經供應受損,導致呼吸肌肉無法正常工作以及對心臟的神經支配受到妨礙。
頸椎骨折通常需要相當大的外力。交通事故和跌倒是其常見原因。頸部的劇烈扭轉或受到重大撞擊也可以造成頸椎骨折。雖然高能量創傷通常與年輕人相關,但在老年人中,低能量創傷反而更為常見。在一項來自挪威的研究中,跌倒被認為是最常見的原因,且頸椎骨折的發生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顯著增加。涉及劇烈身體接觸的運動同樣存在頸椎骨折的風險,如美式足球、足球(尤其是守門員)、冰球、橄欖球和摔角等。
某些非接觸性運動,如體操、滑雪、潛水、衝浪和摩托賽車,也可能出現頸椎骨折。
醫學歷史和身體檢查在清除頸椎骨折方面可能是足夠的。在確定哪些患者需要進一步的醫療影像時,可以使用加拿大頸椎規則或國家急性X射線利用研究(NEXUS)進行預測分析。
對於兒童,CT掃描在較嚴重的病例中是指示性的,例如神經缺陷,而對於輕微情況,X射線較為合宜。根據瑞典的指導方案,所有超過五歲的兒童傾向於使用CT,而英國的指導方案則與兒童類似。對於成年人,美國指導方案則建議在所有需要醫療影像的情況下使用CT,而只在CT無法及時獲得的情況下才可接受X射線。
頸椎骨折的類型有多重專業名稱,包括C1骨折(傑斐遜骨折)、C2骨折(絞刑犯骨折)、柔性撕裂滴骨折等。
在移動病人之前,應及早對頭部和頸部進行完全固定。這一過程應持續到確認頭部和頸部的安全可動為止。若有嚴重頭部外傷,必須假設有頸椎骨折,並進行必要的固定以減少或防止脊髓進一步受傷。非甾體類抗炎藥,如阿斯匹林或布洛芬則被禁用,因為它們會干擾骨骼愈合。
輕微的骨折可以使用頸圈固定,通常不需要牽引或手術。軟性頸圈的靈活性較高,雖然在老年人中,使用時存在進一步傷害的風險,但可用於治療輕度傷害或治療過程中頸部已經較穩定的場合。
牽引可以通過自由重量或者是頭箍進行。頭箍是最堅固的頸部固定裝置,用以在不穩定的頸椎骨折情況下限制運動,提供在頸椎愈合所需的8至12周期間的支持。
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手術以穩定頸部,並減輕對脊髓的壓力。手術的選擇將依據受傷的類型而有所不同,某些情況下需要移除受損的椎間盤以減輕脊髓壓力。
阿拉伯醫生和外科醫生伊本·阿爾-庫夫在他的著作《外科學基礎書》中描述了通過口腔進行頸椎骨折治療的方法。
隨著醫學科技的發展,頸椎骨折的治療方式不斷適應新的技術與方法。這將幫助更多病人恢復健康,然而,我們仍然思考一個問題:如何有效地預防這類嚴重的運動傷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