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骨折,常被稱為「斷脖子」,是指頸部七塊頸椎中的任何一塊出現骨折。這一類骨折的常見原因包括交通事故、水中潛水失誤等。若頸椎骨折時伴隨著異常的脖部運動,可能會導致脊髓損傷,進而造成感覺喪失、癱瘓,嚴重者甚至會在短時間內死亡,主要是因神經供應對呼吸肌及心臟的影響。
頸椎骨折通常需要相當大的力量。車輛碰撞和跌倒是最常見的原因。頸部突然的劇烈扭轉或頭部的重擊也有可能造成這類骨折。雖然年輕人常見的骨折原因主要為高能量創傷,老年人則更常見低能量創傷。在挪威的一項研究中,跌倒被認為是頸椎骨折的最主要原因,而隨著年齡的增長,頸椎骨折的相對發病率也顯著上升。
運動中涉及劇烈接觸的運動,諸如美式足球、足球(尤其是守門員)、冰球、橄欖球和摔跤,都存在頸椎骨折的風險。
例如,橄欖球或美式足球中的「刺擊」動作可能會導致頸椎骨折。此外,一些非接觸性運動如體操、滑雪、潛水、衝浪、舉重、馬術運動、越野自行車及賽車等,亦有可能引發此類骨折。某些穿透性頸部創傷也可能導致頸椎骨折,並引發內出血等併發症。企圖絞殺的執行方式則有意使受刑者在短時間內死亡,其繩結的設置會導致脖子劇烈扭轉,從而造成頸椎骨折。
醫生通常會依靠病歷和身體檢查來判斷頸椎的受損情況。加拿大頸椎檢查規則和全國急診X光利用研究(NEXUS)是評估哪些患者需要進行醫學影像的兩個重要臨床預測規則。
在兒童中,對於較為嚴重的情況(例如神經缺損),需要進行頸部CT掃描,輕微的情況則可選擇X光。瑞典的指導方針則建議5歲以上兒童均進行CT掃描。在成年人中,英國的指導方針與兒童類似,但美國的指導方針建議在所有需要醫學影像的情況下進行CT掃描。
在CT掃描或X光中,頸椎骨折可以直接觀察到。頸椎的間接傷害迹象包括椎體線的不一致性或前椎空間的厚度增加。
頸椎骨折有幾種常見名稱,包括C1骨折(傑佛遜骨折)、C2骨折(絞刑犯骨折)等。AO基金會開發了一個描述性系統,用於頸椎骨折的分類,即AOSpine次軸頸椎骨折分類系統。
頸椎骨折的治療應該在早期及時施行,完整地固定頭部與頸部,直到確定安全為止。非甾體抗炎藥如阿斯匹林或布洛芬應避免使用,因其會干擾骨骼癒合,對於頸椎骨折患者,通常會配合鎮痛藥物和長期的物理治療來進行康復。
輕微骨折可使用頸椎固定器具進行穩定,如軟頸圈等。相較之下,剛性固定器具如頸椎拉環等則適合重度骨折的患者。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患者甚至需要使用石膏固定。
在有需要時,手術可以幫助穩定頸椎並減輕脊髓的壓力。手術的形式取決於損傷的類型,可能涉及移除受損的椎間盤或使用金屬板與螺絲進行脊椎間的固定。
阿拉伯醫生和外科醫生伊本·阿爾·庫夫(Ibn al-Quff)在其著作《外科學基礎書》中描述了頸椎骨折的治療方法,顯示了人們對於這一病症的早期認知。
隨著對頸椎骨折的認識逐漸增強,這一問題依然值得我們持續關注與思考:在我們日常活動中,有多少細節可能成為頸椎骨折的隱秘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