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學的世界裡,卡特爾指的是一些獨立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合作,他們以去競爭的方式來提升自身的利潤,以便在市場上取得主導地位。這一組織通常由生產者組成,旨在限制競爭、抬高價格,甚至通過設置人工短缺來達成目的。卡特爾的類型可以分為垂直或水平,但由於成員之間的背叛誘惑,高風險的市場不穩定性,卡特爾本質上是不穩定的。
許多層面上的科技進步或替代品的出現,可能會減弱卡特爾的價格控制能力,導致合作解體。
語源學的探討揭示,"卡特爾"這個詞源於意大利語的「cartello」,意指「紙片」或「招牌」,並衍生自拉丁文的「charta」,即「卡片」。這個詞在英語中的使用可追溯到十七世紀,最早是用來描述於交戰國之間所簽訂的書面協議。與此同時,卡特爾一詞的經濟學特用法則源於十九世紀,最初由德國的鐵路公司使用以描述關於關稅的標準化努力。作為一種反競爭的行為,卡特爾受到多數法域的嚴厲禁止。
卡特爾的歷史可追溯至古代,歐洲中世紀的行會以及工匠或商人的協會便被視為一種類似卡特爾的組織。在古代,像法國與那不勒斯的1301鹽協會及1470年的卡爾特-阿連聯盟均是明顯的出售卡特爾例子。這些協會共同市場銷售,構成了某種程度上的市場壟斷。
19世紀的卡特爾實行情況逐漸興起,主要集中於德國與奧匈帝國,這些地區被譽為“卡特爾的國土”。
卡特爾的形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進一步擴展,尤其是在歐洲和日本等地。1930年代,如納粹德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威權主義政權利用卡特爾重塑其經濟體系。在那個時期內,卡特爾成為市場的主要組織形式,特別是在工業及資本主義運作環境中。
卡特爾的結構與功能多樣化,以期達成共同的市場操控。其中,銷售或採購卡特爾與供應商或顧客對抗,國內卡特爾限制僅來自一個國家的成員,而國際卡特爾則來自多個國家的合作。
一項對市場結果的調查顯示,過去200年來,卡特爾平均能使價格上漲約23%。
各種形式的卡特爾形態中,包括價格卡特爾和配額卡特爾。價格卡特爾通常是通過價格固定來提高商品價格,而配額卡特爾會根據成員的市場份額來劃分市場。無論卡特爾的類型是什麼,其目的無一例外都是為了限制競爭、提高價格並獲得超額利潤。
由於卡特爾會對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受到競爭法的監管。許多國家都對卡特爾的存在表示反對,如美國的謝爾曼法案便明確禁止價格固定及市場分配的行為。這促使了國家間越來越強的反卡特爾行動,不僅僅限於國內市場,還逐漸影響到以全球化為背景的多國經濟。
發現的卡特爾通常平均存續5到8年,約高出市場價格32%。
對於抵制非法卡特爾行為的策略,許多國家開始引入寬恕計劃,旨在鼓勵卡特爾成員及早舉報,藉此揭露更多的違法行為。這一舉措自1978年在美國開始實施以來,收益頗豐,顯著減少了卡特爾的形成與發現。
隨著全球經濟的變化,卡特爾的存在也在變化。科技革命使得信息更加透明,合法競爭的壓力越來越大,讓卡特爾的運作越發困難。雖然在某些行業中仍可見卡特爾的身影,但這種組織形態能否在未來繼續存在?又或者會在市場的壓力下不斷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