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成癮,亦稱為賭博障礙或賭徒癖,指一種重複性賭博行為,即使面臨傷害和負面後果仍然無法停止。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當某些診斷標準滿足時,可將此狀況診斷為心理疾病。這種病症會對社會和家庭造成重大影響,其特徵在於與物質成癮之間表現出相似的行為。在美國精神病學會的更新觀點中,賭博障礙被重新分類為上癮疾病,而不是衝動控制障礙。這一變化反映了賭博行為和物質使用障礙之間的密切關聯。
研究發現,賭博成癮與酒精問題通常伴隨高度共病,許多賭徒有衝動性特徵。
賭博成癮的研究綜合了各種定義,其中澳大利亞的研究為這一現象制定了一個普遍性的定義:“賭博問題的特徵在於難以限制金錢和/或時間的投入,導致賭徒、他人或社會出現不良後果。” 根據馬里蘭大學醫療中心的定義,病態賭博指的是“無法抵制賭博衝動,這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個人或社會後果”。
DSM-V將病態賭博再分類為賭博障礙,並將其列入與物質相關的和成癮性疾病,而不是衝動控制障礙。要被診斷出賭博障礙,個體需在12個月內至少滿足以下四項症狀:
根據梅奧診所的專家,強迫賭博可能由生物、基因和環境因素所造成,例如心理健康疾患、年齡和性別、家庭或朋友的影響等。更高的賭博成癮風險也可能與工作壓力、孤獨感、其他成癮行為等有關。
如果不進行治療,賭博問題可能會對個體的生活造成嚴重且持久的影響,包括人際關係問題、經濟困難、法律問題和健康問題,甚至可能導致自殺。
未經治療的賭博成癮者在絕望期可能會考慮自殺。根據研究,賭博問題與自殺念頭及嘗試的增加有關,早期開始賭博問題可能會增大一生中自殺的風險。2010年的一項澳大利亞研究顯示,17%的自殺患者在急診部被診斷為賭博問題者。
研究表明,病態賭博的成癮性與物質成癮相似,其中一些病態賭博者的去甲腎上腺素水平低於正常賭博者。對於某些患者,抗抑鬱藥物可以對病態賭博產生正面影響,尤其是在5-HT1/5-HT2受體拮抗劑的作用下,這為治療提供了新的思路。
幾種心理機制可能影響賭博問題的發展和維持。這些可能包括報酬處理的敏感度較低,部分人可能會將賭博作為逃避現實的方式。再者,賭徒可能產生一些認知偏誤,如控制的錯覺與過度自信等。
針對賭博問題的診斷,最常用的篩查工具是南奧克賭博篩查(SOGS),而治療則通常涵蓋輔導、步驟式程序、自助互助、藥物治療等多種方式。認知行為療法(CBT)因其對賭博相關思維過程進行的深入探討而被廣泛應用。同時,心靈治療也被證明對強迫賭博者的恢復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賭博成癮影響著個體的生活層面,從經濟狀況到人際關係,甚至生命的選擇。問題賭徒在面對自身和家庭的重重壓力時是否能找到適合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