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引入了國際核與放射事件尺度(INES),此舉是為了在核事故發生時迅速傳達安全重要信息。INES尺度旨在類似於描述地震比較強度的級數,透過該尺度,事故的嚴重性得以清楚呈現。然而,這個量表並非完全客觀,它的評定過程實質上充滿了主觀解釋的空間,使得不同事件在定義上可能存在巨大差異。
INES尺度的等級就像是一個相對的標籤,但在人為災害的評估上,很多時候它所反映的實際情況與公眾的接受程度存在差異。
INES的設計包含七個非零等級,其中有三個事件級別和四個事故級別。這些等級不僅取決於現場即時的影響,還包括防止事故的多層保護措施的退化程度,這意味著評級的過程中,專家的主觀判斷扮演了重要角色。
近年來,由於2011年的福島核災與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事故所造成的人類與環境的嚴重影響,對INES尺度的批評聲音不斷上升。福島事故在初期評定為INES 5,但隨著事後評估,因為放射性物質的總釋放量增加,這一評定被提升至INES 7級——最高等級。然而,如果按照事件本身的影響來看,兩者的差距卻相當不平衡。
一項研究指出,INES尺度的缺陷在於,它未能有效代表實際事故造成的損害,很多事件都未被給予INES評級。
進一步來看,該尺度對於不同事故之間的比較並不夠精確,有學者認為應該採取一種可量化、連續的評分體系,以便更清楚地反映核事故的影響。
對此,英國核安全專家大衛·史邁斯(David Smythe)在2011年提出了核事故量級尺度(NAMS),以回應INES存在的種種問題。該尺度不同於INES,因為INES僅到達7級,而NAMS則允許更細緻的比較。Smythe指出,INES將事故的大小和強度混淆在一起,這在地震學上是必須區分的概念。
NAMS的定義基於所釋放的放射性物質量,以便更精確地評估核事故的實際影響。
根據NAMS,評級是基於釋放的碘-131的等效劑量計算,這些釋放影響到核設施外部的環境。這一方法確保了不同事故之間的可比較性,反映了事故的實際影響程度。
然而,NAMS也面臨挑戰,因為它同樣未能考慮液體污染的問題,如海洋、河流或地下水的污染程度。這一缺陷導致某些核事件未被充分評估其對環境的潛在威脅。
史邁斯列舉了切爾諾貝利、三哩島及福島等事故,表明即使使用NAMS尺度,這些事件的評估仍然存在爭議。
總體而言,核事故評級不僅涉及技術的評判,還關乎人類對安全的認知與反思。如何在面對如此嚴重災害時,建立一套更加客觀且適用於各種情境的評級系統,將成為未來核能管理的一大挑戰。隨著全球對於核能安全意識的提升,我們是否能找到合適的方法來準確地界定核事故的嚴重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