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引入國際核事件分級尺度(INES)以來,該尺度致力於在核事故發生時迅速傳達與安全相關的重要信息。這一尺度旨在以大數據的形式來描述核事件的相對嚴重性,類似於地震的震中規模,每一個等級的事故都代表著比上一級十倍的嚴重程度。
INES是設計用來協助災難援助的工具,並不僅僅是數字的排列。
然而,與地震不同,核事件的嚴重性往往依賴於人們對事件的主觀判斷。因此,INES的等級一般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再進行評定。此外,在INES的參考框架內,事件被評定為非安全相關的事件則被稱為「超出尺度」的事件。
例如,在1999年3月5日,美國聖奧諾弗核電廠發現了一個可疑物品,最初以為是炸彈,而在1999年9月29日的H.B.羅賓遜核電廠內出現的龍捲風觀測報告等等,都被歸類為「超出尺度」的事件。
INES分級過程中出現的不足使得人們對其有效性提出了質疑。
例如,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災難造成了嚴重而廣泛的後果,與2011年的福島核災難相比,後者雖然只有一人死亡,但卻被分為更高的INES等級。在福島事件中,最初評定為INES 5,但後來因為其釋放的輻射物質總和而升級為最高的INES 7等級。這引發了人們對於INES在事件評價中穩定性與一致性的關注。
一些研究指出,INES的評分並不全面,許多事件並未被分級,更有報告顯示現實中的事故損害與INES分數之間並不吻合。因此,可能需要一種更能量化和連續的評分體系來替代INES。
近年來,英國核安全專家大衛·史邁斯(David Smythe)提出了一種替代的核事故等級尺度,即核事故幅度尺度(NAMS)。
NAMS的目的是為了解決INES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於福島事件的評估不夠精細。根據史邁斯的觀察,INES尺度最高只達到7級,這意味著即便發生比福島或切爾諾貝利更嚴重的事故,依然會被歸類為相同的7級。這樣的評估方式不僅帶來困惑,還不利於對比分析不同核事件。
NAMS的定義為 NAMS = log10(20 × R),其中R為釋放的放射性物質以太貝克勒(terabecquerels)為單位進行計算的值,主要依據的是碘-131的等效劑量。此外,NAMS只考慮影響核設施外區域的氣溶膠釋放,這樣的設計讓不影響外部的事件自動獲得0分。
在史邁斯的評估中,切爾諾貝利事件的NAMS評分為8.0,而福島事件則是7.5。
這些變化引發了關於核事件評估標準的討論,而對於不同事件的分級是否存在一致性以及有效性問題成為焦點。是否有一種更科學化、更具互通性的評估方式,能夠更好地界定核事件的災難程度?這不僅是技術問題,也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及倫理問題,我們又該如何看待核安全的真正現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