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虐待,又稱精神虐待或情感虐待,主要依賴心理影響,而其施加的身體傷害則為次要因素。雖然並非所有心理虐待都涉及身體暴力,但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常常相輔相成。心理和身體虐待之間的重疊使得受害者經歷的恐懼和痛苦可能導致長期的心理後果。
虐待的定義首次出現在《反酷刑公約》中,明確指出任何故意施加於個人身上的劇痛或苦難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皆屬於虐待範疇。
聯合國《反酷刑公約》是旨在預防全球範圍內的酷刑及其他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懲罰的國際人權條約。此公約要求各國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任何在其管轄範圍內的酷刑行為,並禁止將人送往可能會發生酷刑的國家。該公約於1984年12月10日被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87年6月26日生效,該日隨後被定為國際支援酷刑受害者日。
隨著更多國家加入,該公約至2015年已擁有158個締約國,其內容對於心理虐待的定義更是首次提供了具體說明。內文中明述了虐待的多種目的,包括獲取情報、懲罰或威脅。
虐待是指任何故意施加的劇痛或苦難,無論是身體的還是心理的,用於獲取信息、懲罰、恐嚇或基於任何形式的歧視進行的行為。
心理虐待的形式多樣,常見的方法包括剝奪個體的控制感、孤立、感知壟斷、以及施加學習無助狀態等。此外,羞辱、強迫裸體、剃頭、睡眠剝奪及感官剝奪等手段也是常見的精心設計的虐待方法。
美國精神科醫生阿爾伯特·比德曼曾於1956年研究過朝鮮戰爭中被朝鮮及中國特工虐待的美軍,並提出了依賴性、虛弱與恐懼等三種基本原則用於摧毀受害者自我形象的系統化方法。
儘管心理虐待可能不會留下持久的身體傷害,但其造成的心理創傷卻可能等同於身體虐待造成的永久性心理損傷。實際上,醫學專業人士的參與在於造成心理虐待的行為中並不少見,這也反映在美國的許多審訊實踐中。
心理虐待的手段通常經心理學家與醫生共同設計,最後導致受害者面臨的精神創傷是難以估量的。
例如在911恐怖攻擊之後,美國在關塔那摩灣及其他地點廣泛使用心理虐待技術,引發了眾多的爭議和譴責。同樣,其他國家如伊朗等也被指控利用心理虐待手段。
透過《反酷刑公約》,聯合國展現了對於心理虐待的堅決反對和積極對抗的立場。隨著更多國家的簽署與參與,全球對於人權的重視不斷提升。然而,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仍須思考一個問題:是否所有國家都會真心遵循這項人權公約,保護每一位個體的基本尊嚴與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