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食品標籤和行銷中,“天然食物”和“全天然食物”這些術語引發了眾多的討論和關注。這些術語在不同國家有著多種不同的定義,有時會暗示這些食物並未經過加工。以美國為例,儘管沒有嚴格的規範來管理“天然”標籤的使用,但卻存在針對有機標籤的美國農業部(USDA)規範。這讓消費者在選擇食品時,往往跟隨著“一切天然”的信念,卻可能對其真正的含義產生誤解。
根據一項調查,63%的人選擇標有“天然”的產品,而86%的消費者相信此標籤表示該產品不含人工成分。
幾乎所有食物都是由植物和動物的自然產品衍生而來,但“天然食物”往往被視為未經加工、或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劑的食物。特別是那種不含激素、抗生素、甜味劑、食品顏色劑、防腐劑或香料等其他人工成分的食物。在許多情況下,消費者對於“天然”標籤的認知和期待,使得這一術語在標籤或廣告中經常被誤用。
關於“天然食物”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830年代的西爾維斯特·格拉漢(Sylvester Graham)。他認為,經過加工的食物違背了上帝的健康法則,並主張全麥應該以自然未受污染的形式食用。1970年代,美國的食譜作家們大力推廣“天然”、“健康”和“全食”這些概念,以對抗那些被認為損害健康的加工食品。隨著人們對食物的選擇越發謹慎,這些書籍鼓勵人們回歸傳統的飲食方式。
在1971年,艾莉諾·萊維特的《天然食品烹飪的美妙世界》一書中,斷言加工食品如即食晚餐和餅乾混合物中充滿防腐劑和其他“化學毒素”。
英國食品標準局發佈了對若干食品標籤術語的使用標準,這些標準通常限制了“天然食物”的定義,要求其成分必須是“自然產生的,不受人為因素影響”。自然香料也有明確的法律定義。此標準排除“來自新型加工、基因改造或克隆的食品”。
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將“天然”限制於未經重大加工的食物,並提供了哪些處理過程會或不會顯著改變食物的例子。這包括一項特殊要求,即天然食品中不應該含有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營養素、人工香料或食品添加劑。
在以色列,若某一特定成分未經過除列出的處理,則可稱其為“天然”。整體食品可稱為“天然”,如果這種食品不含任何混合成分,沒有添加成分,並且只經過指明的處理。
美國的食品安全檢查局(FSIS)負責確保商業供應鏈中的肉類、家禽和蛋產品安全、健康且標籤正確。儘管FDA對“天然”標籤的使用提供了一些指導,但並無具體規範。FDA在其網站上表示,只要食品未添加顏色、人工香料或合成物質,就可以接受“天然”標籤。然而,隨著工業化產品的進一步普及,消費者也對這一標籤表示了質疑。
某些業界人士批評家禽業在雞肉中標註“全自然”標籤,儘管雞肉中注射了多達25%的鹽水,卻因缺乏法律手段而無法受到治理。
隨著人們日益關心飲食健康,對“天然食物”這一概念的理解也變得日益複雜。在未來,伴隨著對飲食選擇的逐漸增長,消費者需要對這些標籤背後的真實含義保持警覺。我們真的能信任那些標註為“天然”的食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