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以色列發起了名為「利塔尼行動」的軍事侵略,進攻南黎巴嫩直至利塔尼河邊。這場衝突是對於在特拉維夫附近發生的沿海公路大屠殺的回應,而這起事件是由以黎巴嫩為基地的巴勒斯坦激進分子所引發的。該衝突導致約1100至2000名黎巴嫩和巴勒斯坦人喪生,20名以色列兵士失去性命,並使10萬到25萬名黎巴嫩人內部流離失所。以色列國防軍成功地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逐出南黎巴嫩,防止了其從黎巴嫩對以色列進行邊界襲擊的能力。
以色列國防軍的這場軍事行動不僅是一次戰術上的勝利,更是對巴勒斯坦激進能源積極應對的表現。
雖然『利塔尼行動』的形式是以色列軍隊對南黎巴嫩的入侵,但是這場衝突的根源可追溯至長期的以巴衝突。自1968年以來,由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及其他巴勒斯坦團體組成的激進組織在南黎巴嫩建立了準國家,並將其作為對北以色列進行襲擊的基地。隨著約3000名逃離約旦的PLO激進分子的湧入,巴勒斯坦政治運動在南黎巴嫩重新集結,開始將襲擊重點轉向以色列。
自1968年至1977年間,以色列對PLO根據地進行了大規模空襲,導致許多巴勒斯坦城鎮和難民營被徹底摧毀。估計到1977年10月,約30萬難民—主要是黎巴嫩的施亞人—已經逃離南黎巴嫩。1977年11月份,在以黎邊界的火力交火導致雙方人員死傷後,以色列對南黎巴嫩的目標進行了轟炸,造成70人死亡,包括多數是黎巴嫩人。
1978年3月14日,以色列正式發動『利塔尼行動』。其目標是將巴勒斯坦 militant group,特別是PLO,推遠以色列邊界,並加強當時的盟友南黎巴嫩軍隊。除了提爾,其他所有地區都在一周的攻勢中被佔領。行動開始時,首先以空中、火砲和海上轟炸為前奏,之後約25000名以色列軍隊進入南黎巴嫩,展開地面攻擊。
以色列軍隊不僅進行了猛烈攻擊,還利用從美國獲得的集束炸彈,這引發了國際社會的譴責。
IDF的地面部隊緊密合作,並迅速佔領了前線。以色列的強大火力使得巴勒斯坦民眾遭受重創,嚴重的轟炸造成數以萬計的平民流離失所。根據波士頓大學國際關係教授奧古斯都·理查德·諾頓的說法,乾注意60% 的死者是平民,其中包括大量的巴勒斯坦和黎巴嫩人。
隨著衝突的擴大,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78年3月19日通過了425號和426號決議,要求以色列立即撤回其軍隊,並成立聯合國臨時部隊,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協助黎巴嫩政府恢復對該地區的有效管轄。
安理會的決議雖然做出了明確的要求,但以色列仍繼續進行軍事行動,直至數天後才宣佈停火。PLO最初對該決議表示拒絕,認為其不適用於他們,因為決議中未提及PLO。
在1978年,隨著以色列逐步撤回兵力,他們將附近的控制權交給了南黎巴嫩軍,特別是在沙阿德·哈達德的領導下。這表明了以色列對於小規模干預及對盟友的支持,卻也使得地區的衝突長期未解。
直到2000年,聯合國安理會確認以色列已符合撤軍的要求,但依然未能將黎巴嫩南部的控制權正式交還給黎巴嫩。
不斷的衝突和激烈的內戰使得黎巴嫩的局勢持續惡化,最終導致1982年的第二次以色列入侵,開啟了一場長達數年的衝突。
這場衝突留給人們的經驗教訓是,解決複雜的地區戰爭及衝突需要的不只是軍事力量,那麼在這樣的情境中,是否還會有其他有效的解決方案出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