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不僅是單詞的替換,還是一種文化的傳遞。Eugene Nida 在語義學中提出了動態對等和形式對等兩種翻譯的理論,這些理論的根本差異在於它們對信息傳遞的不同理解。動態對等重視源文本的意義,而形式對等則更注重保留原始文本的語言結構。這些翻譯理論的發展不僅影響了聖經翻譯的方式,也反映出了不同文化之間理解和表達的差異。
動態對等的翻譯質量,意味着原文本的信息已經被有效轉換到接受語言中,使得接受者的反應與原始接受者的反應基本一致。
在Nida的後期,他選擇了將動態對等改稱為功能對等,強調翻譯的「功能」可以被當作文本的一個屬性。功能對等表明,源文本在源文化中的功能與翻譯文本在目標文化中的功能之間的對應性,而「功能」的概念同時也反映了人們在不同文化中的互動方式。
翻譯者應該首先理解主題的意義,然後用另一種語言清楚地表達主題,而這樣一來,就不得不改變單詞的順序,將多個單詞替換為一個,或是反之,使得主題在翻譯的語言中變得清晰可懂。
這樣的翻譯理念,在歷史上早已有其根源。中世紀的猶太學者邁蒙尼德斯在1199年給他的翻譯者所寫的信中明確表示了這一觀點。他主張一味追求字面翻譯的方式在線性上會導致翻譯的質量可疑而且堪憂。這一理念至今仍在翻譯實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翻譯的實踐中,許多翻譯者常常面臨的挑戰是平衡形式對等與動態對等之間的差異。形式對等追求保留原文的詞彙與語法結構,而動態對等則注重翻譯的流暢性與可讀性,傳達出原文的意義和情感。特別是在字面翻譯難以傳遞概念時,動態翻譯可能會更有利於理解。
形式對等讓熟悉源語言的讀者可以分析原始文本的意義,而動態對等則著重於讓讀者能夠在目標語言中感受到同樣的情感。
此類文化差異的存在也導致了翻譯中的微小差異,比如阿拉伯語、希伯來語和英語中關於「天使」一詞的含義有所不同。這些細微的語義區別可能引發對天使生命、不死、是否具惡能的宗教文化差異。這正是翻譯過程中需細心考量的地方。
聖經的翻譯正是動態與形式對等之間張力的最佳例子。從1610年的《杜威—雷姆斯聖經》到2100年即將推出的新版本,翻譯者們採用各種不同的翻譯策略,從形式對等的極端到動態對等的極端,各有其獨特的風格和目的。
在聖經翻譯的實踐中,形式對等通常涉及到精確的字面翻譯,例如《金牌聖經》,這樣的翻譯讓讀者能夠了解原文的細微差別。然而,當特定的文化概念在另一種語言中無法直接表達時,翻譯往往需要創造新詞,或是借用源語言中的詞彙來填補文化上的空白。
動態對等的翻譯有時會著重於保留可讀性,而形式對等則讓讀者在源語言的視角中理解文本的表達方式。
面對這樣的挑戰,現代翻譯者需具備更深厚的文化素養,才能在保留原意的同時,也賦予文本新的生命。從古至今,翻譯的藝術在於如何在這兩者之間找到完美的平衡,以期讓更多人能夠欣賞到文化的美。當我們思考翻譯的過程中,是否有值得深刻探索的文化差異與塑造我們理解的元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