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語意學中,動態對等和形式對等是最為人所知的語義對等類型,這兩個術語由尤金·奈達提出,分別專注於傳達原文的意義以及在翻譯中保留原文的字面結構。奈達最初是在對聖經進行翻譯時提出了這種區別。
形式對等方法強調對原語言的詞彙細節和語法結構的忠實,而動態對等則傾向於使用在目標語言中更自然的表達方式。
動態對等是指“翻譯的質量,當原文本的信息轉化為接收語言,使得接收者的反應與原接收者的反應基本相同。”
奈達希望兩種語言的讀者能以類似的方式理解文本的意思。隨後,奈達逐漸將自己對“動態對等”一詞的使用淡化,更傾向於“功能對等”這一術語。這意味著不僅僅是源文本在源文化中的功能與目標文本在目標文化中的功能之間的對等,而是“功能”可以被視為文本的一種屬性。
功能對等可與人們在文化中的互動聯繫起來。類似的區分在1199年,邁蒙尼德在給翻譯者藍·伊本·提博的信息中表達過。他寫道:
“我將提出一條規則:想要逐字翻譯,執著於原文中單詞和句子順序的翻譯者,會遇到許多困難,結果也將令人懷疑而變得腐敗。這不是正確的方法。翻譯者應該首先理解主題的意義,然後用另外一種語言清晰地表述主題。”
由於功能對等方法避免嚴格遵循原文的語法結構,而更偏向於在目標語言中更自然的表達,因此在翻譯的可讀性比保留原文的語法結構更重要時,這一方法會被用到。形式對等常常是理想而非現實,因為某種語言可能包含另一種語言中沒有直接對應的概念詞。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使用更動態的翻譯,或者在目標語言中創造一個新詞來表示該概念。
原語言與目標語言之間的差異越大,越可能難以理解逐字翻譯而不進行調整或重組目標語言中的單詞。另一方面,形式對等可以讓熟悉源語言的讀者分析原文中意義的表達,保留未翻譯的成語、修辭手法(如希伯來聖經中的交錯結構)和詞句,以保持原始信息並突顯細微的意義差異。
多位學者觀察到,不同語言中的某些概念具有稍微不同的內涵,例如阿拉伯語、希伯來語和英語中的“天使”一詞。這可能導致對天使不朽或能否作惡以及其外貌(例如翅膀的顏色)的宗教文化差異。這些微小的語義區別是生產既準確又簡潔的翻譯過程中的一大障礙。
聖經的翻譯者採取了各種方法將其翻譯成英語,從極端的形式對等等到極端的動態對等。以下是一些在聖經翻譯中主要運用形式對等的方法:
而一些更動態的翻譯則強調信達雅的原則,這包括:
隨著翻譯方法的多樣化,聖經翻譯在不同版本中呈現出不同的理解和詮釋。這使得如何高效且準確地翻譯成為一個重要議題。
在今天的翻譯界,這些對等概念依然對翻譯實踐有所影響。面對頻繁出現的新用詞和文化交融的現象,翻譯者如何在形與意之間找到平衡,將日益成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