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問題的複雜化,傳統的社會福利制度逐漸無法應對日益嚴重的貧困和不平等現象。在這樣的背景下,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 NIT)作為一種創新的貧困救助措施開始受到關注。負所得稅的思想最早由朱麗葉·瑞斯-威廉斯(Juliet Rhys-Williams)提出,並在馬爾科姆·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推動下,逐步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
負所得稅的核心在於對低收入者提供經濟支持,它逆轉了傳統稅制的方向:對於收入低於某一水平的納稅人,政府不僅不收稅,反而會發放金錢補助。通過這一系統,政府的目標是直接針對貧困問題,而不僅僅是通過各種社會福利計劃間接幫助。
如果社會希望提高整體福祉,就應該讓市場力量主導生產和交換,然後再進行第二次分配。
瑞斯-威廉斯在1940年代早期參與貝弗里奇報告的撰寫時首次提出了負所得稅的概念。隨著時代變遷,這一理念被知名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所推廣,他主張這可以成為一種替代現有社會福利政策的有效措施。1975年,美國正式通過了負所得稅形式的工作收入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政策,在一定範圍內實現了負所得稅的初步應用。
經濟學界對負所得稅的理論發展,尤其是在福利和效率之間的平衡問題上有著深入的探討。早在20世紀初,維爾弗雷多·帕累托就強調了市場資源配置的有效性與收入分配公正性之間的矛盾。研究表明,若政府能夠通過負所得稅的方式進行收入再分配,就能在維持市場效率的同時,有效改善貧困狀況。
負所得稅的設計應該能夠根據經濟效率和分配公正的訴求進行調整,這是其可行性的關鍵所在。
1968年至1982年間,美國進行了一系列負所得稅的實驗,評估其對勞動供給及收入的影響。實驗結果顯示,接受負所得稅支持的家庭在勞動市場上的參與度普遍下降,但同時一些受助者的學校出勤率有所提升,表明負所得稅在某些方面能夠促進人們的教育追求。
這項實驗讓我們看到,雖然負所得稅能在短期內減少部分家庭的勞動供給,但長期而言卻可能提升教育水平和未來就業機會。
負所得稅的推廣,不僅可以緩解貧困問題,還可能對社會福利制度的重整產生深遠影響。弗里德曼曾指出,這一政策有助於消除「福利陷阱」,即人們因為失去福利支持而不敢接受工作,從而陷入貧困的惡性循環。因此,透過實施負所得稅,政府能夠為低收入者提供持續的支持,促進其重返勞動市場的意願。
負所得稅與普遍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 UBI)在結構上具有相似之處,均旨在實現相同的收入轉移。然而,它們在政府成本、支付時間及納稅人的心理感知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這也引發了關於負所得稅是否應該完全取代傳統福利系統的討論。
當負所得稅與普遍基本收入的理念交鋒,該如何選擇似乎成為一個社會必須深思的問題。
隨著社會與經濟環境的變化,相關於負所得稅的討論越來越受到關注。它的提出不僅改變了我們對貧困救助的理解,還引發了關於社會公平、效率及政府角色的深層思考。那麼,面對未來的挑戰,我們是否應該重新考量這種制度的可行性,以改善現有的社會福利系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