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經學領域中,癲癇發作類型是根據發作行為、症狀和診斷測試進行分類的。國際癲癇聯盟(ILAE)在2017年對癲癇發作進行的分類,成為認識這些發作類型的國際標準。這一分類是對1981年ILAE分類的修訂,區分不同類型的癲癇發作至關重要,因為不同的發作類型可能有著不同的成因、結果和治療方法。
癲癇是一種由於腦神經元異常、過度或同步活動引起的症狀或行為的發作性事件。
早在公元前2500年,蘇美人就提供了有關癲癇發作的第一首文獻。隨後,在公元前1050年,巴比倫學者創立了第一個癲癇發作分類,並將他們的醫學知識銘刻在名為Sakikku的石板上,即英文的“All Diseases”。這一早期分類描述了熱性癲癇發作、缺失癲癇發作、全身性強直-陣攣癲癇(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eizures)、焦點癲癇發作(focal seizures)、意識損害性發作以及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
隨著時間的推移,Samuel-Auguste Tissot和Jean-Étienne Dominique Esquirol等人對癲癇進行了進一步的分類和描述,並引入了不同的術語。
聚焦癲癇(focal seizures)起源於單側大腦半球的神經網路,而廣泛性癲癇(generalized seizures)則是源自大腦兩側,並快速波及兩側。這兩種發作類型的症狀、行為、神經影像學和腦電圖(EEG)檢查都幫助專業人員進行區分。在沒有足夠信息的情況下,則會出現「未知發作類型」(unknown onset seizures)。
焦點到雙側強直-陣攣發作表示發作起初是焦點癲癇,然後演變為雙側強直-陣攣發作。
癲癇的分類也區分了意識清楚的焦點癲癇發作和意識受損的焦點癲癇發作。意識清楚的發作中,患者對自我和周圍環境有清晰認知,而意識受損則會讓患者在發作期間無法回憶發生的事件。
無論何時,只要意識的程度無法判定,可以稱其為不明意識的癲癇發作。
運動型癲癇發作具有顯著的運動特徵,而非運動型癲癇發作則可能從感覺、認知、自律或情緒症狀開始。運動型癲癇包括僵直發作、陣攣發作、肌陣攣發作等,而非運動型癲癇發作可伴有感覺或情緒的變化,甚至可能出現短暫的意識喪失。
ILAE 2017年癲癇發作分類明確有三類焦點癲癇:焦點清楚意識發作、焦點意識受損發作和焦點不明意識發作。這一分類系統旨在提供更清晰的診斷路徑,幫助醫生制定個性化的治療計劃。
癲癇發作的類別不僅影響著治療的選擇,更影響著患者的生活品質。
鑑於癲癇的多樣性,正確識別焦點與廣泛性癲癇發作的能力極為重要。這不僅有助於了解患者的具體狀況,還能有效制定治療計劃。隨著神經科學的進步,我們有望在未來獲得更全面的癲癇理解,提升對患者的護理品質。然而,對於這些医学術語和分類系統,我們是否能夠更深入地探究癲癇發作背後的真正成因及其對患者生活的潛在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