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通常被解釋為任何影響個人進行某些活動或在社會上獲得平等待遇的條件。這些障礙可以是認知的、發展性的、智力的、心理的、身體的、感官的,或是多種因素的組合。文化背景的不同使得社會對殘障的認知及反應也有所差異。有些殘障會隱藏在表面之下,通常稱為「隱性殘障」,這類障礙的多樣性往往使社會無法充分理解它們的影響。近年來,了解殘障的多樣性對於改進殘障人士在社會中的待遇至關重要。
殘障不僅僅是個體的問題,也是社會結構性問題的體現。
很多人認為殘障只關乎到身體或感官的缺陷。實際上,除了我們熟悉的失明、行動不便等身體性障礙外,還存在許多"意想不到的障礙類型"。例如,精神健康問題如焦慮症或抑鬱症,同樣可以被視為重大障礙,影響個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交能力。
此外,認知障礙如注意力缺陷超動障礙(ADHD)及自閉症譜系障礙(ASD)也正逐漸受到重視。對於這些障礙類型的認知逐漸改變,社會對殘障的理解也在隨之演變。即使是一些短暫的、生理性的傷害,例如運動損傷,也可能對個人的生活造成深遠影響。
醫療模式和社會模式是理解殘障的重要理論框架。醫療模式強調個人必須針對其殘障進行治療,重點集中於尋找病因和治療。而社會模式則將殘障視為社會結構對不同能力個體的限制,強調社會應該承擔起創造無障礙環境的責任。這兩種理論之間的辯論實際上促進了對於殘障的更深入認識,使得社會能夠更公平地對待每一位成員。
在社會控制的框架下,殘障的定義不單是個體的缺陷,更是社會建構出來的標籤。
隨著殘障認知的加深,殘障社會運動在全球範圍內逐漸興起。這場運動強調了包括平等權利和公平待遇在內的各種訴求。殘障者倡導者的努力旨在消除社會的偏見,並確保他們在法律上能夠獲得相應的保護。許多國家和地區開始立法,保護殘障者的權利,進而推動全面的教育和就業機會。
對許多殘障人士來說,接受殘障的不同身份並發展相應的文化認同,成為一項重要的課程。殘障文化的形成不僅僅是對殘障的接受,更是在於創造屬於自己的社群,並在藝術、社交媒體及體育活動等領域積極參與。這些空間提供了支持和理解,並有助於消弭外部對殘障的偏見。
雖然現今社會對殘障的認識已有改善,但仍面臨挑戰。許多未被廣泛了解的隱性殘障仍然可能被忽視或誤解。隨著更多的社會運動和對話呼籲,我們是否能成為一個真正包容與尊重殘障多樣性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