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痛苦無論對於個人的生活還是心靈健康,都有著深遠的影響。根據心理學研究,心理痛苦是一種非身體來源的情感痛苦,其可引發多方面的情緒與行為問題。著名的自殺學先驅 Edwin S. Shneidman 將其描述為「作為人類的痛苦,它是心智的折磨」。這種略顯模糊的定義引發了對於心理痛苦以及其根源的深刻探討。
“大量主觀經歷被描述為對自我及其功能負面變化的認識,伴隨著負面情緒的經歷。”
心理痛苦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未被滿足的情感需求。這些需求包括愛、成就、自主性等,而這些需求對個人生活的影響,可能是極具破壞性的。一個人的情感需求未被滿足時,心理痛苦便會隨之增強,進而可能導致焦慮、抑鬱甚至自殺的念頭。過去的研究顯示,父母的忽視、缺乏支持以及不良的環境都有可能使得兒童在未來的生活中無法適當滿足這些需求。
心理需求理論由亨利·穆雷於1938年提出,這一理論揭示了需求如何驅動人類行為。Shneidman 指出,個人對於不同心理需求的重視程度各異,這便解釋了人們在面對相同未滿足需求時所表現出的心理痛苦程度的不同。當人類的需求未能得到滿足,便可能導致更為深層次的心理創傷,這種創傷在後期會影響人們的社交能力以及自我尊重的建立。
“心理痛苦被看作是一種無法逃避的人類存在的側面。”
在神經心理學的領域,研究發現了心理痛苦與身體痛苦之間的相似性。不同的腦區,如前額葉皮質,已被發現與兩種痛苦形式皆有關聯。許多實證研究表明,生理的疼痛感受和情感的痛苦是有其共同的神經機制。這樣的發現強調了,一個人的痛苦經驗不僅限於身體層面,也包括心理層面,因此應當將痛苦視為一個範圍,涵蓋了從這些情感痛苦到純粹的生理痛苦。
邊緣性人格障礙(BPD)被認為是引發強烈心理痛苦的主要病症之一。研究指出,邊緣性人格患者經常感受到強烈的情緒痛苦,並且他們在面對拒絕或孤立感時的反應尤為敏感。這些情緒的波動和痛苦往往與他們童年時期的創傷有著密切的關聯。行為上的衝動和企圖逃避內心的痛苦,常常會導致患者採取自毀或危險的行為,包括自殺企圖、高風險行為等。
“邊緣性人格患者的痛苦經驗是獨特的,並且通常與嚴重的童年虐待和忽視有關。”
社交心理學指出,社會連結的破壞會引起一種特殊的心理痛苦,這被稱為社交痛苦。失去親人、遭受羞辱或是受到排斥等情況都可能引發強烈的社會痛苦。從進化的角度看,這類痛苦驅使人類評估其社交環境,尋求改善,這是自然選擇的一部分,幫助人類在社會中生存及繁衍。
心理痛苦的存在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不可避免且深具挑戰的,然而,我們應當認識到,這些未滿足的需求可能在我們的生活中造成深遠的影響。當這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痛苦不僅會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也會延伸到社會關係以及自我認同感的建立。
“我們究竟該如何理解未滿足的情感需求對心理痛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