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體核心溫度降至 35 °C(95 °F)以下時,即被定義為低體溫症(hypothermia)。低體溫症的症狀依據體溫的降低而異。輕度低體溫症的典型表現包括發抖和心理混亂;而中度低體溫症則可能導致發抖停止,混亂情況加劇。嚴重的低體溫症則可能出現幻覺及逆向脫衣等情況,並伴隨著心跳停止的風險。
低體溫症的致死原因之一,是人體在寒冷環境中失去的熱量過快,從而導致各種生理功能的失常。
低體溫症的主要誘因通常是長時間暴露在寒冷的氣候或水中。此外,任何減少熱量生成或增加熱量散失的狀況都可能引起低體溫。酒精中毒、低血糖、厭食以及年齡大等都是常見的風險因素。正常人體的體溫通常保持在 36.5–37.5 °C(97.7–99.5 °F),滿足熱調節的需求。
依照體溫,低體溫症可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而另一套瑞士分期系統則根據表現出來的症狀進行分類。
在輕度低體溫症的情況下,症狀可能較不明顯,人體會出現顫抖、血壓上升、心率過快、呼吸急促,以及血管收縮等生理反應。隨著低體溫症的加重,患者可能會出現更明顯的認知障礙,包括失憶、語言不清以及反射減弱。
低體溫症的風險因素甚多。酗酒會導致血管擴張,促使熱量迅速散失,並且降低身體產生熱量的能力,這使得飲酒者在寒冷環境中面臨極高的低體溫風險。事實上,估計 33% 至 73% 的低體溫病例涉及酒精因素。
置身於寒冷的水中是另一個引發低體溫的主要方式。水中的熱量流失速度比空氣快得多,因此,即使在相對溫暖的空氣中游泳,卻可能會在水中遭遇嚴重的低體溫。如果水溫低於 10 °C(50 °F),生還者的死亡率會在短時間內迅速上升。
人體的熱量主要在肌肉組織中產生,而失去的熱量則多半通過皮膚來散失。隨著體溫的降低,人體會出現多種生理變化,導致心血管系統的影響及中樞神經系統的反應下降。
在低體溫症的情況下,人體會嘗試通過顫抖和增加自主運動來保持體內的熱量。當情況惡化,這些生理反應的效率會降低,並可能無法抵抗外部寒冷環境的挑戰。
低體溫症的診斷可以依賴症狀的表現與測量人體核心溫度。對於輕度低體溫症,通常可以通過喝溫飲、穿戴保暖衣物,和進行自我體力活動來進行初步治療。而對於中度及重度低體溫症,通常建議使用加熱毯或加熱靜脈滴注液。針對極度低體溫的患者,如有心臟停跳情況,則需要進行心肺復甦術(CPR)。
預防低體溫症的最佳方式是保持乾燥,并穿著合適的防寒衣物。合成纖維及羊毛材質在潮濕環境中優於棉質材料,能更好地維持體溫。此外,建議在寒冷天氣進行戶外活動時,需作適當的行前準備,選擇透氣性好的衣物,並注意周圍環境的變化。
此外,口耳相傳的觀念認為人體主要通過頭部散失熱量,其實是不正確的,整個身體的熱量散失是相對均衡。然而對於肌肉活動及身體狀況的調整則會對保持體溫有重要影響。人們在面對寒冷環境時,該如何更有效地保持自己的體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