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經濟的演變,歐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為了應對這些挑戰,歐盟的穩定與增長協定(SGP)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這一協定是歐洲聯盟27個成員國所簽署的,旨在維護經濟和貨幣聯盟的穩定。它的核心在於促進成員國在財政上保持紀律,以確保整體經濟的健康發展。
SGP的目標是讓每個成員國的政府赤字不超過佔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3%,而公共債務不超過60%。
這些規則的建立出自於對歷史的反思,因為在過去的20世紀90年代,許多國家面臨經濟不穩定的困境。SGP的始創背景正是基於確保成員國能在經濟上保持負責任的行為,防止個別國家的經濟政策對整個歐盟造成負面影響。倘若成員國違反財政規則,將會受到歐洲委員會和歐盟理事會的監視,甚至可能面臨經濟制裁。
SGP的運作依賴於兩個主要的「武器」——預防性措施和懲戒性措施。預防性措施關注的是各國在其可能行出現問題之前,制定出相應的財政計劃。而懲戒性措施則是在經濟狀況惡化下,對那些違反財政收支規則的國家進行糾正措施的推動。
因此,SGP不僅僅是一系列規則,更是一種促進經濟穩定的長期策略。
過去幾年中,SGP的適用性面臨挑戰。在2020年至2023年間,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歐盟啟用了「一般逃避條款」,暫時中止了財政規則,以便各國可以增加負債、擴大支出以對抗經濟衝擊。同樣,受到烏克蘭戰爭影響,能源價格和國防開支也都在大幅上升,使得財政紀律變得更加緊迫。
即便如此,仍然有案例如羅馬尼亞,在2020年4月被啟動了「超額赤字程序」(EDP),此舉顯示出財政紀律的重要性。「EDP」的啟動意味著該國需要制定計劃以修正已經存在的財政赤字情況。
然而,不論經濟環境如何變化,保持財政紀律始終是保護經濟的關鍵。
在分析2022年和2023年預算時,亦有16個成員國出現技術性違規,儘管如此,因為有特殊和臨時的情況存在,這些違規並未招致新的EDP。在2024年,將再次檢視這些國家的合規狀況,看看在各國提交的「國家改革計劃」和「穩定或整合計劃」中表現如何。
新的規則預示著改革的到來,包括允許更緩慢的調整路徑以遵守SGP的赤字和債務規定,以及將EDP的最大持續時間由四年延長至七年,前提是某些改革要求得到滿足。
如同過去的歷史,SGP的演變證明了經濟治理的重要性。它不僅是一項財政策略,更是維護歐洲成員國經濟穩定的基石。
未來,SGP將引導每個成員國制定「國家中期財政結構計劃」,其將涵蓋2025至2028年,這不僅顯示了歐盟對於財政紀律的重視,也反應出其對經濟穩定的持續承諾。
在這個複雜的經濟環境中,各國是否能夠有效地遵循SGP的指導,以實現持續的穩定與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