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死亡是醫學上用來描述血液循環和呼吸的停止,這是維持人類及許多其他生物生命所必需的兩個標準。當心臟以不規律的節奏停止跳動,稱為心臟驟停,此時即發生臨床死亡。這一術語有時在復甦研究中也會被使用。然而,歷史上血液循環的停止往往被認為是不可逆的,尤其是在20世紀之前。隨著心肺復甦術(CPR)、去顫器、腎上腺素注射等治療方法的發展,臨床死亡這一術語逐漸取代了傳統死亡的定義。
「臨床死亡的指標是意識的喪失,通常在幾秒內就會發生。」
臨床死亡的初期,意識回饋迅速消失。根據研究,狗的腦部活動在20到40秒內會測量到停止。此時身體處於一定的生理反應中,可能表現出不規則的呼吸,這在復甦者的眼中有時被誤認為是該進行心肺復甦的指示。
在臨床死亡期間,身體的所有組織及器官均會逐漸累積被稱為缺血性損傷的傷害。大多數組織及器官可以在臨床死亡狀態下存活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舉例來說,身體低於心臟的部位血液循環停止可持續達30分鐘,這通常以脊髓受損為限制。然而,腦部似乎比其他任何器官都更快速地累積缺血損傷。在未進行特殊治療的情況下,持續臨床死亡超過三分鐘的腦部恢復幾乎是罕見的。
「腦部受損被視為臨床死亡回復的主要限制因素。」
腦部的細胞在缺氧情況下僅需十分鐘就會受到致命損傷,但這些受損的細胞在復甦後的幾個小時內並不會立即死亡。這種延遲死亡的情況可以透過簡單的藥物處理在試管中予以防止,甚至在缺氧20分鐘後也能阻止細胞的死亡。腦部其他區域的可生存神經元有時會在臨床死亡幾小時後成功回收並在培養中生長。
腦部的失敗在臨床死亡後被稱為再灌注損傷,是由於血液循環恢復後衍生出一系列複雜的過程。此外,1990年,復甦醫學的先驅彼得·薩法發現,冷卻體溫三度攝氏可以延長臨床死亡恢復的時間窗口,而不會造成大腦的損傷。這一誘導性低體溫的技術現在已開始在急診醫學中使用。
「「生命支持的目的是在心臟驟停時恢復血液循環和呼吸。」
迄今為止,心肺復甦術在恢復臨床死亡的具體效果上有著巨大差異。在許多情況下,手動CPR時血壓往往非常低,僅能使生存時間平均延長十分鐘,但也有患者在心臟驟停期間仍能夠重新恢復意識。若沒有腦部功能監測,CPR過程中的神經狀態將面臨著固有的不確定性。
針對某些手術,醫生可能會故意誘導臨床死亡,即在進行腦動脈瘤或主動脈弓缺陷手術時,停止血液循環。這種狀態被稱為深低溫循環驟停,通常在低於20度的體溫下進行,這樣的患者能在臨床死亡的狀態下減少重要腦部損傷。
在歷史上,人們普遍認為死亡是一個與臨床死亡同時結束的事件,但現在醫學界認識到,死亡是由一系列生理過程組成,而非單一事件。這也導致了永久死亡的判定依賴於超越單純呼吸與心跳停止的多個因素。面對臨床死亡,醫療團隊必須迅速反應,以挽救生命。
「在美國醫院,醫生會根據病人的狀況,決定是否繼續復甦或宣告法律上的死亡。」
而在法律及倫理界,關於臨床死亡與永久死亡的界限問題依舊讓人困惑。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心臟和肺部正常工作,若醫生判定病人腦部死亡,仍可以依法宣布其法律死亡,這在宗教信仰影響下促使個案出現法律爭議。一些家庭對於醫療界的判定持有不同的看法,這引起了更為廣泛的社會探討。
生活中,我們怎樣看待臨床死亡與永久死亡之間的界線?醫療科技的發展又該如何幫助我們理解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