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紀的美國,白人優越論不僅是一種社會觀念,更是一種廣泛接受的政治意識形態。為什麼在這個時代,這種思想能夠如此深入人心?
白人優越論的根源可追溯到17世紀的科學種族主義,這一學說在啟蒙時代後期塑造了國際關係與種族政策,持續影響至20世紀末。
當時的社會設立了明確的種族階層,並透過法律與社會結構來維護白人優越的地位。美國的歷史中,奴隸制和白人至上主義的結合,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意識形態框架。許多富裕的白人美國人擁有奴隸,他們的經濟利益依賴於這一壓迫性制度。著名的歷史人物,如未來的總統湯瑪斯·傑佛遜,甚至在1785年寫道,黑人在身心的天賦上“劣於白人”。
面對美國內戰,維護白人至上的訴求被認為是南方各州脫離聯邦的原因之一。聯邦國家的形成,正是在白人對自身優越感的強烈堅持之下。在戰後的重建時期,白人優越論依然存在,並且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不斷演變。
在1890年的一篇社評中,作者L. Frank Baum寫道:"白人依據征服的法律是美洲大陸的主人,只有完全消滅剩下的印第安人,邊疆的安全才能得以保障。"這種思想揭示了白人如何合理化對有色人種的暴力壓迫。
1790年的《歸化法》更是明確限制美國國籍僅限於白人,這在許多州造成了非白人群體的剝奪權利。南北戰爭後,許多非白人仍然面臨被剝奪選舉權和公職的現象,這種情況持續到了20世紀中期。
進入20世紀後,社會運動開始崛起以挑戰這一制度。民權運動興起,與艾美特·提爾的私刑事件密切相關。提爾的慘死及其死亡的圖片,引發了人們對美國種族主義的激烈反思。
社會學家Stephen Klineberg指出,在1965年前,美國移民法明確“宣稱北歐人是白人種族的優越亞種”。這表明,法律本身就可能成為白人優越的工具。
民權法案的通過和取消反混婚法的判決,標誌著白人優越論在美國社會中的地位受到傳統挑戰。尤其是在1967年《洛文訴維吉尼亞州案》中,反混婚法被最高法院判定為違憲,這是對種族歧視法律的重大打擊。
然而,白人優越論並未隨著法律的變革而消失。近年來,隨著唐納德·特朗普的總統競選,白人至上主義在社會中的辯論再次增強。特朗普的競選運動獲得了許多白人至上主義份子的支持,使得這些思想重新被激活。
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指出,自2018年以來,針對白人優越主義的與國內恐怖主義有關的逮捕案例持續上升,這顯示了白人優越主義在國內的潛在威脅仍然存在。
白人優越論還深入到美國的教育體系當中。許多歷史教材和課程設置,特別是在19世紀至21世紀之間,依然強調白人文化與貢獻,卻鮮有關於非白人群體歷史的代表。
學者Mills指出,歷史的教學實際上是白人的歷史,並且通常以有利於白人的方式來敘述,這使得打上“文明”標籤的暴行被隱藏在敘事之中。
這種情況讓學生對種族關係的認識出現失衡,並把白人優越的意識形態潛移默化地傳遞給新一代。
白人優越論在美國歷史的各個時期,以不同的面貌影響著社會結構與文化認同。即使到了今天,這一思想仍然在許多角落中默默延續。未來我們能否從歷史中學到什麼,並終止這場不平等的循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