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的城市议题中,协作治理日益成为一种关键的方法论。它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的行为与决策,还包括社区与私营部门在治理中的互动与合作。透过多方协作,政府、社区及私部门可以共同解决问题,达成单一部门无法独自完成的目标。
协作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制定一种能突出协作有效性的应急方法。
根据Ansell与Gash(2008)的研究,协作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若干条件,包括支持、领导力和平台的建立。支持能够清楚界定政策问题,领导力则确保各方的参与,而论坛则提供了合作的平台。在这个过程中,各方从最初的问题分析到最后的政策制定,都需要进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协作治理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共识建构及协作网络。共识建构是指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于特定公共政策问题达成一致的过程,而协作网络的目的是促进社区需求、服务机构策略以及资源分配的对齐。
共识建构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利益相关者针对具体的公共政策问题建立共识。
随着时间的推进,过去二十年中,协作治理在城市规划、公共行政、法律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逐渐兴起,逐渐成为对政府政策执行失败和高成本监管的一种回应。
协作治理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够消除各种利益方之间的隔阂,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更有效地识别和解决问题。当利益相关者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过程时,他们更容易接受随后的决策。
有效的协作治理能带来共同学习与经验分享,并为机构能力建设提供方向。
然而,协作治理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例如程序的耗时、可能无法达成共识以及相关的政府机构可能不会执行达成的方案。在多方利益共同参与的环境中,个别角色可能会变得模糊,导致负责任不清晰与参与者之间的信任问题。
世界各地都能见到协作治理的多种成功应用。例如,在澳大利亚,一些地区成功地通过协作治理模式来管理城市成长和洪水危机,而在印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共同推出的儿童营养计画在城市贫民区内取得了显著成效。
协作治理使得社会各方能够共同来面对复杂的城市问题,进而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当前的城市治理中,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已成为提高民主参与和增强社会信任的重要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如何能更有效地实现与社区的合作,成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