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鄰近政策(ENP)是歐洲聯盟(EU)的一項外交政策工具,旨在將歐盟東部和南部的鄰國與歐盟更緊密地聯系起來。這些國家包括一些希望有朝一日成為歐盟成員國或與歐盟更緊密整合的國家。ENP適用的國家包括阿爾及利亞、埃及、以色列、約旦、黎巴嫩、利比亞、摩洛哥、巴勒斯坦、敘利亞和突尼斯等南方國家;以及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白俄羅斯、喬治亞、摩爾多瓦和烏克蘭等東方國家。這一政策的建立旨在避免在歐洲創造新的邊界,並防止擴大後出現新的分割線。
根據歐盟的計劃,這些國家的改革進程通常由布魯塞爾與目標國簽署的行動計劃所支持。
歐盟向這些鄰國提供財政援助,前提是它們滿足政府改革、經濟改革和其他相關的積極轉型條件。這一過程通常由雙方商定的行動計劃所支持。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鄰國必須承諾進行政治、經濟、貿易或人權改革。在換取改革承諾的同時,這些國家則可能獲得無關稅的市場准入以及財務或技術援助。
歐洲鄰近政策的構想始於2004年歐盟擴展之後,當時進入了十個新成員國。為了防止新的邊界出現,ENP的設計初衷是促進歐洲與其鄰國之間的聯系及整合。政策在2003年由歐洲委員會首次提出,隨著時間的推移,政策內容不斷擴展。2011年,歐洲委員會推出了新一輪更加雄心勃勃的鄰近政策,並承諾將提供超過12億歐元的資金來支持這一政策的實施。
這項新政策的主旨在於通過“更多資金換取更多改革”的方法,增強個別國家及地區之間的關系。
隨著政策的演變,歐洲鄰近儀器(ENI)於2014年開始實施,並在2021年合併進全球歐洲(Global Europe)。這一資金倡議的根本原則是獎勵最佳表現者並更靈活地提供資金。ENI的總預算為154億歐元,臨時取代了之前的歐洲鄰近和夥伴制度(ENPI)。資金主要用於一系列項目,目的是增強與鄰國的合作與發展。
在最近的歷史中,與鄰國簽署的協議通常作為兩項歐盟政策的一部分進行,即穩定與協會進程(SAP)和鄰近政策(ENP)。這些協議的內容並不提及歐盟的會員資格,而是更注重改革承諾及經濟合作。根據協議,歐盟將與各個國家進行磋商,制定相關的國家報告及行動計劃,並明確未來三到五年的改革方向。
多年的實施後,鄰近政策面臨著諸多批評意見。一些學者認為,歐盟在其東部鄰國的行動受限於自我中心的利益與價值觀,這讓“合作夥伴”的角色變得微不足道。此外,在阿拉伯之春期間,歐盟與地中海國家之間的密切聯繫也引發了爭議。
批評者指出,鄰近政策的實施中,歐盟的決策過程往往是自上而下的,這與自由合作的夥伴關系相悖。
在未來,隨著全球政治與經濟環境的變化,歐盟的鄰近政策需要尋求新的方向與方法,以適應鄰國的需求與挑戰。這不僅僅是援助與資金問題,更是在於如何建設真正有利於各方的長期夥伴關係。
在面對全球化與地緣政治的不斷變化時,如何調整鄰近政策以進一步提升關係並促進穩定與發展,是未來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