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通過的《國家器官移植法》(NOTA)以來,美國的器官移植系統已經得到顯著改進。這項法案不僅界定了人類器官的財產權,還建立了一個公共與私營合作的夥伴關係,稱為器官採購和移植網絡(OPTN),負責全國器官的分配。
「OPTN不僅是器官分配的管理者,更是推動器官移植公平性和效率的引擎。」
自1986年首次建立網絡合約以來,聯合器官分享組織(UNOS)一直作為OPTN運作,旨在確保器官移植的公平和透明。NOTA及其後續法規要求OPTN基於客觀的醫療證據,並根據臨床實踐和科學知識的發展,優先考慮病人接受移植的公平性。
在NOTA成立之前,對於人類遺體的財產權並沒有明確的法律框架。美國對人類遺體採取了「准權利」的觀念,這意味著親屬可以決定埋葬或處理方式,但他們並不擁有轉讓或出售器官和組織的權利。隨著器官需求的增加,器官短缺的問題愈發明顯,有人甚至試圖在醫院以外的地方購買器官,導致器官市場逐漸商業化。
「NOTA的通過是對人類器官交易的嚴厲回應,該法案讓器官交易行為變得非法。」
例如,1983年,維吉尼亞州的一家公司負責人H. Barry Jacobs計劃以高達10,000美元的價格購買和出售人體腎臟,並收取高達5,000美元的佣金費用。這一計劃引起了全國的關注,促使立法者迅速行動。在NOTA通過時,腎臟移植的存活率已達80%,而新的藥物如環孢素也將肝臟移植患者在術後第一年的存活率提高到了70%。然而,隨著器官需求的上升,立法者意識到器官供應的緊迫性。
《國家器官移植法》的第一部分要求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長成立一個專門的小組,負責監管已故捐贈者器官的處理及受贈者的甄選。該小組由25名成員組成,負責處理所有醫療、法律、倫理,以及與器官移植相關的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