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於2017年1月27日簽署的行政命令13769迅速成為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律挑戰焦點。這項命令試圖限制來自七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的旅行,這七個國家包括伊朗、伊拉克、利比亞、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和也門。反對該命令的原告們認為,該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和聯邦法規。隨著時間推移,該命令經歷了多次修改和替換,最終引發了數十起聯邦法院的法律訴訟。
特朗普於2017年1月27日簽署的執行命令,對入境美國的程序和人道主義行動造成了深遠影響。
特朗普的第一個行政命令13769旨在限制難民入境人數至每年50,000人,並暫停美國難民入境計劃(USRAP)120天,期間應根據具體國家的情況逐步恢復。在此期間,該命令禁止來自上述七個穆斯林國家的國籍公民入境的90天,之後將更新名單。該命令允許按個案進行例外,但對於超過2.18億人而言,其潛在影響不容小覷。
在特朗普簽署該命令後不久,州政府和民間組織立即提出法律挑戰。原告認為命令的內容與憲法相違背,並且存在施行不當或無法證實的問題。多個州,如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的律政長官對該命令發起了訴訟,並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等組織提供了支援。這些挑戰的法律據點包括美國移民和國籍法(INA)及行政程序法(APA)等。
法律專家指出,特朗普所依賴的法條賦予了總統在移民問題上相對廣泛的權限,但同時也面臨1965年修訂條款所確定的非歧視原則的挑戰。
挑戰者還認為,該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的平等保護條款,並且對特定宗教群體(穆斯林)存在歧視。法律學者們強調,根據憲法的程序正當性原則,政府在剝奪個人自由利益時必須遵循公平程序。而且,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建立條款明確禁止政府行動損害特定宗教團體的利益。
案件如華盛頓州與特朗普的官司於2017年1月30日提交至華盛頓州聯邦地區法院,要求法院對該行政命令進行宣告和禁制令。2017年2月3日,法官詹姆斯·羅巴特對該命令的部分條款頒布了全國暫時禁制令,阻止政府執行此命令的多項條款。
最高法院於2018年6月26日做出裁決,最終維護了該項禁令,認為其在外國國籍公民入境方面的限制不會對美國利益造成損害。
特朗普的旅行禁令在法律層面上展現了憲法、行政權力與國際關係中的複雜糾結。隨著多方法律機構和組織不斷進行挑戰,該命令的適用及違憲問題仍然引發辯論。在法律與人道主義之間的探索,未來的執法與政策也將面臨更深刻的考驗,究竟我們該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人道價值的緊張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