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健康保險的隱秘規則:為何某些病人會被拒之門外?

在美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中,"既往症"是指在健康保險生效之前患者已經存在的醫療狀況。根據美國的健康保險政策,直到2014年,某些保險計劃會因既往症而拒絕覆蓋病人所需的醫療費用。這種做法的背後,保險業者是為了應對來自潛在投保者的逆向選擇,而這些排除條款在2014年1月1日後被《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所禁止。

“排除既往症條款的做法實際上就像是在進行健康保險的‘分配’。”

根據凱薩家庭基金會的統計,2016年時,約有5200萬名65歲以下的成年人擁有既往症。而在州政府之間,對於如何界定既往症的標準也有所不同—一些州要求保險公司使用"客觀標準",而另一些州則使用"審慎者標準"。

健康保險的現行法規

隨著《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的通過,對於既往症的排除條款已經被全面禁止。該法案於2010年3月生效,並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實施了一系列關鍵的改革措施,以下是幾個重點:

  • 針對擁有既往症且在過去六個月內無保險的個體,設立了全國高風險池。
  • 禁止對19歲以下兒童的既往症排除條款。
  • 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健康保險計劃均不得包含既往症排除條款。

進一步的調查顯示,在某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將家庭暴力視為既往症,這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批評。

“某些保險公司的做法,無疑是在將受害者推向更大的危險之中。”

過去的規範

在1996年之前,對於既往症的排除規定多數由各州自行管理。隨著《醫療保險可攜帶性與責任法案》的通過,雖然一些基本的限制開始實施,但由於不同州間的法律差異,許多州的投保者仍舊面臨著嚴苛的條件和高額的保費。

保險公司的立場

許多人认为,保險公司利用這些條款是為了最大化它們的利潤,甚至以失去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為代價。支持是否應該延續既往症條款的人認為,這種做法能降低健保成本,使其他人更容易投保。

“保險公司希望收取高額保費,而不承擔任何風險。”

法規的爭議

政治上對於此議題的看法也呈現出明顯的分歧。根據多項民意調查,80%的美國人支持保險公司保障既往症患者的權利。儘管存在不同的聲音和立場,最終的結果卻是,大多數人都希望能看到在保險行業中增強對患者的保障。

最後,既往症條款引發的爭辯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一個關於人權和醫療公平的討論,那麼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誰才是真正受到保護的對象呢?

Trending Knowledge

保險公司如何利用“預存病史”條款避開風險?這背後的故事令人震驚!
在美國的醫療保險體系中,"預存病史"條款一直是個引人注目的議題。這一條款涵蓋了在個人健康保險生效前已存在的醫療情況。之前的法律允許保險公司以這些病歷為理由而不賠付相關的醫療費用,造成了許多人在面臨重大健康問題時被迫放棄就醫。隨著《病人保護和負擔得起的醫療法案》於2014年生效,這一情況發生了變化,但仍有許多問題圍繞著這個話題。 <blockquote> 根據201
美國醫療改革的驚人突破:2014年後如何改變了過去的疾病限制?
在2014年之前,健康保險公司可以自由地拒絕或限制因為預先存在的健康狀況而要求提供保險的個人。這對許多有疾病史的美國人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和經濟負擔。然而,自2014年1月1日《病人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也被稱為奧巴馬醫療法案)的實施以來,情況發生了驚人的轉變,無數美國人因此受益。 <blockquote> 在2016年,美國大約有5200萬人(即65歲以下的成人中超過四分之
你知道嗎?2016年美國超過5000萬人受到預存病史的影響!這對他們意味著什麼?
在美國,預存病史指的是在某人健康保險生效之前已經存在的醫療狀況。在2014年之前,一些保險政策會拒絕因預存病史引發的醫療費用,這使得不少人因病無法獲得必要的醫療服務。隨著《患者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的通過,這種做法不再被允許。根據凱薩家庭基金會的報告,2016年有超過5250萬成年人(即十%的美國成人)受到預存病史的影響。這究竟對他們的生活和健康意味著什麼呢? <blockquot

Respon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