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an,這一源於19世紀的高能量舞蹈,一直以來都是法國音樂會與卡巴萊的靈魂象徵,但它的歷史背後卻隱藏著不少禁忌的故事。自1840年代以來,Can-Can的火熱人氣伴隨著其激烈的舞步和炫目的裙擺令人難以忘懷。然而,為什麼這一舞蹈在當時卻被某種程度上視為禁忌呢?
Can-Can是一種高強度、極具挑戰性的舞蹈,起初是由情侶組成,但如今一般與女性舞者的合唱團隊聯繫在一起。
Can-Can舞的歷史可以追溯至方陣舞的最後動作。而其具體起源有些模糊,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一舞蹈涵蓋著當時社會的各種文化特徵。在1820年代,一位名叫查爾斯-弗朗索瓦·馬祖里耶的表演者可能對其步伐設計有所影響。他以其表演的雜技和模仿著稱,並在當時的舞台上大放異彩。
這一舞蹈因其冒犯性的衣著和激烈的動作而一度被禁忌。當時女性穿著的褲裙在某種程度上缺乏隱私,華麗的高抬腿和劈腿動作更是引來爭議。
19世紀的巴黎社會展現了對舞蹈的矛盾心理,Can-Can的高難動作吸引了觀眾的興趣,但也因其挑逗性而讓人感到不適。雖然跳Can-Can的女性沒有被特別要求穿著閉合的內衣,但管理者卻反對她們穿著過於暴露的衣物,這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對女性身體的雙標評價。
隨著時間的推移,Can-Can逐漸從男士的公共舞會轉向了女性的專屬舞蹈。到十九世紀末,Can-Can已成為了一種流行的舞蹈風格,並且專業的女性舞者,如拉·古魯(La Goulue)和簡·阿夫里(Jane Avril),開始在如穆蘭魯日(Moulin Rouge)這樣的場地中發光發熱。
這些女性不僅吸引了觀眾,也策劃了她們自己的演出風格,重塑了Can-Can的形象。
在二十世紀,Can-Can的表演風格得到進一步的演變與發展,隨著皮埃爾·桑德里尼(Pierre Sandrini)在1920年代提出“法國Can-Can”這一概念,使得Can-Can的表演更為精緻且充滿舞美效果。
Can-Can不僅在法國大受歡迎,也迅速蔓延至全球,尤其是在美國的音樂廳中。1867年,Giuseppina Morlacchi首次將Can-Can帶入美國,並迅速引起了熱烈反響。
隨著時間的推移,Can-Can雖然在一些地區退場,但在阿拉斯加和加拿大的育空地區,仍然定期舉行包含Can-Can舞的劇場演出。
到了1900年代,Can-Can的影響力擴展至音樂及其他藝術領域,影響了作曲家,甚至成為多部影片與舞台劇的音樂背景,成為文藝作品中反映時代精神的元素之一。
費朗茲·雷哈爾(Franz Lehár)和科爾·波特(Cole Porter)的音樂作品中也可以找到Can-Can的韻律,並由此成就了Can-Can在舞蹈史上的文化位置。其旋律不僅是舞者的基礎伴奏,更是在美國的舞台上,成為一個文化現象。
法國作曲家哈克德巴赫的《地獄奔跑車》便是Can-Can的代表作品之一,至今仍屢見於各類舞台與媒體中。
即便在現代,Can-Can依然活躍在各大舞台,如百老匯製作和主題公園的表現中,甚至在電子娛樂中頻頻出現,其影響力無法低估。
Can-Can的歷史不僅是反映了一種舞蹈風格,更是一段拼搏反抗的社會歷程,舞者們在舞台上的身體語言像是宣告自由的呐喊。然而,當一種藝術形式被賦予禁忌的色彩,究竟隱藏著哪些社會的深層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