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擊槍托,或稱為撞擊射擊槍托,是一種設計用來協助實現快速射擊的槍托,其具體的功能是利用半自動槍械的後座力來連續發射彈藥。面對槍支暴力的增長以及後座力槍的使用日益提高,這種武器配件的合法性問題引發了激烈的社會爭論。
「槍托的背景揭示了民眾對槍械管制的深層恐懼和對安全的渴望。」
而這一討論更是伴隨著2017年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的發生而激化。槍手在襲擊中使用了撞擊槍托,造成60人喪生與869人受傷。這一事件導致多州立法機關開始制定新的法律,進一步限制撞擊槍托的擁有權。2018年12月,美國酒精、煙草、火器及爆炸物管理局(ATF)發布的法規將撞擊槍托定義為「機槍」,因此根據聯邦法律有效地將其禁止。然而,這項規定在2024年6月被美國最高法院在「Garland v. Cargill」案中撤回,使得撞擊槍托的合法性問題更為複雜。
撞擊槍托的設計宗旨是為了使得「撞擊射擊」變得更加容易。這一過程不會使槍械自動化,但卻能夠通過特別設計的槍托比標準槍托更有效地使用後座力,使得射擊更加迅捷。根據不同的武器,這些槍托在每分鐘能達到的射擊速度在400到800發之間,效果讓人驚嘆。
「根據可靠報導,2018年,撞擊槍托的市場售價約為100美元起,隨著聯邦法規的實施,價格迅速上漲。」
撞擊槍托的法律歷史同樣曲折,早在2002年,ATF便首次對一種撞擊槍托設備進行評估。這一設備稱為Akins Accelerator,當時ATF認為其不是「機槍」,因為它需要透過每次觸發來完成射擊。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ATF對其定義的詮釋發生了變化,導致其在2006年被重新分類為機槍。隨後的幾年裡,ATF對撞擊槍托的定義和規範持續調整,最終在2018年發布的最終規則中再次將其界定為「機槍」。這期間,涉及的法律訴訟與爭議不斷,而撞擊槍托的未來似乎更加不確定。
牲命與社會的反應密切相連,在2017年拉斯維加斯事件後,有72%註冊選民支持對撞擊槍托的禁令,包括68%的共和黨人和79%的民主黨人。隨著每次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發生,對槍械管制的呼聲始終不絕於耳,促使更大範圍的公共討論,各種政見開始浮現。
「在槍支立法的爭論中,撞擊槍托的問題往往被視為象徵,代表著對槍支管制是否能有效減少暴力事件的信念。」
在全球範圍內,許多國家對槍支的法律和政策皆有不同。以英國為例,2019年該國通過了《進攻性武器法》,明確禁止撞擊槍托的使用。這樣的舉措讓人不禁思考,其他國家在面對槍支問題時,是否同樣需要如此嚴格的管制政策。
鑒於2024年美國最高法院對撞擊槍托的相關規定進行的撤回,未來撞擊槍托的合法性及其市場動態仍然充滿變數。目前在美國的15個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撞擊槍托繼續受到嚴格的法律監管。而隨著社會對槍支暴力的關注持續升高,撞擊槍托是否會成為未來槍支法規的重要議題之一?
在此背景下,公眾的聲音與法律的調整將極大影響撞擊槍托的命運,未來是否會出現更有效的法規,來平衡槍支權利與社會安全的需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