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NPM)是一種用於運行公共服務組織的管理方法,贏得了世界各地政府機構的關注,尤其是在英國、澳大利亞和美國等工業化國家。在1980年代,這一術語由英國和澳大利亞的學者首次提出,旨在使公共服務更具「商業性」,並透過私營部門的管理模式提高效率。
在新公共管理的框架下,公民被視為「客戶」,而公共服務員則被視為公共經理。
NPM的倡導者們嘗試使用去中心化的服務交付模型,以賦予當地機構在提供計劃或服務時更多的自由度。在某些情況下,利用電子政務的NPM改革則將程序或服務集中到一個中心位置以降低成本。某些政府甚至採用準市場結構,使公共部門必須與私營部門競爭,特別是在英國的醫療保健領域。這些改革的核心主題包括財務控制、價值豐富、提高效率、設置目標及持續的績效監測。
例如,NPM的某些改革開始使用私營公司提供曾經的公共服務,並讓高級管理層退出集體協議,轉而引入短期合約和個別獎勵計劃。這樣的做法使公共機構能夠參考企業治理模式,採用董事會的形式進行戰略指導。隨著時間的推移,NPM方法被越來越多國家用於改革公共部門及其政策,這些改革的推動者相信這是實現更高效和更有效成果的方法。
新公共管理下的公共經理有著更大的決策自由度,能夠為客戶提供一系列選擇,甚至包括完全放棄服務交付系統的權利。
在NPM的運作模式中,公共經理的動機更依賴於激勵機制,例如按績效付費,並且經常設立明確的績效目標,這些目標會透過關鍵績效指標進行評估。這與傳統的公共管理模式截然不同,後者主要依賴於法規、立法和行政程序來指導決策和政策制定。
新公共管理最早在英國的撒切爾政府主導下進行政策改革,涵蓋了多個領域,包括組織方法、公共開支計畫和財務管理。隨後的約翰·梅傑政府則在此基礎上推進,實施了「下一步」計畫、國民公民憲章等多項改革。這一系列的公共管理變革在其他國家也受到啟發,形成了全球範圍內的新公共管理潮流。
在1990年代,新公共管理成為了行政改革的「黃金標準」。
最初在英語國家實施的NPM改革激發了全球各地的類似改革,這些改革在不同國家的具體情況下進行調整,以應對各自獨特的挑戰。例如,歐洲國家在推行NPM時,德國的改革主要源於對傳統官僚體系的不滿,而荷蘭的改革則是出於財政策略的需求。在非洲,則主要因為官僚腐敗和治理功能失調等問題驅動改革。
當前,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NPM仍然有著較大的推廣潛力,與國家參與全球經濟的能力密切相關。雖然NPM曾經誕生於提高公共部門效率和降低成本的背景下,但各國在具體改革中聚焦的領域卻有所不同。
例如,在南非和贊比亞,主要創建了獨立的稅收機構以促進問責性。
儘管新公共管理在1990年代實現了顯著的影響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學者們開始質疑其與公民需求之間的脫節。Patrick Dunleavy等學者認為,隨著科技進步,NPM正逐漸被新公共服務和數字時代治理等新方法取代,後者更注重信息化及科技帶來的便捷和準確性。
這些新的典範不僅挑戰了傳統的NPM觀念,更強調了公共行政的民主性以及與公民的互動。當代國家是應該繼續依賴傳統的NPM,還是隨著科技民主化進入新的治理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