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起,歐盟《水框架指令》(WFD)旨在保障所有水體的質量,計劃在2015年達成所有水體的「良好狀態」目標。然而,最近的報告顯示,仍有47%的水域未能達到這一標準,讓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何原因導致這一現狀的形成?
《水框架指令》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所有地面與地表水體,包括河流、湖泊及沿海水域,達到良好狀態。為了評估水的生態與化學狀態,指令定義了一些關鍵標準:
生物質量(魚類、底棲無脊椎動物、水生植物)
水文形態質量,例如河岸結構、河流連續性或河床基質
物理化學質量,如溫度、氧氣含量和養分條件
化學質量,涉及特定污染物的環境質量標準
一旦水體中的任何污染物濃度超過規定的標準,該水體即不會被評定為具備“良好生態狀態”。此外,地下水體也必須在2015年前達成“良好的定量狀態”和“良好的化學狀態”。
根據《水框架指令》,流域區域被定義為流域管理的主要單位,這些區域並非根據行政或政治邊界來劃分,而是根據河流的自然地理和水文單位。這樣的劃分使得跨國界的河流管理成為可能,並必須在共同的流域管理計劃下運作。
每六年會對優先物質和污染物的名單進行審查,並且每段水域都會有一個《水框架指令識別碼》(WFDID),使數據記錄更加便捷。例如,英格蘭西米德蘭的泰晤士河段就有其專屬的識別碼。
然而,《水框架指令》面臨著諸多挑戰。以西班牙的埃布羅河轉移項目為例,這一計劃被批評為違反了水框架指令的原則,最終被擱置。該項目計劃從埃布羅河轉移大量水源至西南地區,並計劃建設120座大壩。
愛爾蘭方面也面臨著類似的困境,歐盟委員會對其早期立法的有效性表示質疑,最終導致愛爾蘭被指責未能滿足水資源管理的要求,並將其提交至司法裁決。
隨著英國脫歐,《水環境(水框架指令)(英格蘭和威爾士)條例2017》更新了之前的框架,各地區仍然保持按流域進行水資源管理的傳統。流域區域的持續管理將確保每個流域區域提供河流管理計劃,以維護水質與生態環境。
在2022年10月26日,歐洲委員會發布了一項修訂建議,旨在更新《水框架指令》及其他相關指令,包括更新污染物名單和環境質量標準,以適應2020年歐洲綠色協定的要求。這些修訂將有助於加速現行法律框架與科學發現之間的聯繫。
面對日益嚴峻的水資源管理挑戰,回顧我們尚未實現的“良好狀態”目標,這不僅是對政策的考驗,更是對我們生態意識的呼喚,未來的水環境該如何治理,您認為最有效的方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