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板球運動中,投擲(通常被稱為「chucking」)是指一種非法投球動作,這種情況出現在當投手在投球時手臂伸直的時候。根據規則,投手在投球給擊球手之前不被允許進行投擲。如果裁判認為投手是投擲,他將會判罰「不合法球」,這意味着該擊球手在此投球中不會被出局。
現行的國際板球委員會(ICC)規定,所有國際板球投手肘部伸直的允許角度限制為15度,以此允許投球過程中的自然屈曲。
投擲指控是板球運動中最為嚴重且具爭議的指控之一,因為被判定為非法動作的投手必須採取行動進行修正,否則將面臨禁賽的風險。根據法律第21條第2條規定,投球在手臂的合法性上,是指當投手的手臂達到肩部的水平時,在此時到球被放出之前,肘關節不得部分或完全伸直。
在19世紀,當過臂投球合法化之後,投擲的問題已經存在,而在1864年此法律幾乎就沒有改變。當時的澳洲板球運動員湯姆·威爾斯被指控為投擲,這不僅結束了他的一等賽生涯,也彰顯了當時對於板球投球動作用法的嚴格標準。
「威爾斯習慣於向裁判求助,讓他關注自己的腳,以便在與對手對陣的一瞬間偷發一球。」
隨著時間的推移,對於投擲的認定標準經歷了多次調整。近代生物力學技術的出現,使得板球運動中投球的動作可以被更為精確地捉拿和分析。許多科學測試證實,幾乎所有投手在投球過程中都會有自然的屈膝和伸直動作,這一發現促使ICC對長期以來的投擲法律進行重審,最終出臺了目前的15度規範。
在21世紀,隨著對於投擲的規定愈發嚴格,投手的任何可疑動作都會被儘快檢舉進行調查,這也反映了現代運動對於規則的遵循意識。不論是在國際賽事還是地方賽事中,一旦投手被通報,必須遵循一系列的程序進行合規性審查。
如遇到不合法動作,該名投手會被要求停賽,直至經過修正後才可再次參賽。
然而,在過去的一些情况下,運動員因為意外或臨時措施(例如投擲)而成為焦點,這些情況中有時會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一名投手在關鍵時刻為了達到「驚喜」的效果,乃至可能有掩飾故意投擲的情況出現。
在不同年代的板球運動中,對於投擲的爭議層出不窮,例如著名的穆塔伊亞·穆拉利達蘭在他的職業生涯中多次被質疑,但最終透過生物力學的驗證使他驚險過關。
不過,隨著技術的發展與標準的提高,當今板球界對於合法與非法投球的認識也在不斷變化,這樣的環境讓新的投手在選擇自己的風格時,更加需要小心翼翼地遵循法律。俯瞰這些變遷,我們不禁要問,未來的板球運動會如何平衡創新與傳統的規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