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世界中,工作壓力已成為常態,一個名詞正在某種程度上引起了全球的關注,那就是「職業倦怠」。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其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中將職業倦怠描述為一種因未能妥善管理的慢性工作場所壓力所引發的現象。這種現象不僅影響工作者的心理狀態,甚至對其生理健康也造成威脅。根據WHO的定義,職業倦怠的症狀包括「精力耗竭;對工作的心理距離增加或對工作的負面情緒;以及工作能力的下降」。然而,雖然燃燒症狀正逐漸進入大家的視野,但目前WHO並未將其視為一種醫療或心理疾病。
「燒燙傷」這一名詞的引入有著悠久的歷史,心理學家Maslach曾指出,職業倦怠並非單一的現象,而是一個多面向的綜合表現。
倦怠的歷史可追溯至古代。Kaschka等人認為,《出埃及記》中提到的摩西的勸告「你跟這些人一起工作只會使自己精疲力竭,工作太重,你無法單獨承擔」隱含著職業倦怠的概念。隨著時間的推移,職業倦怠的定義逐漸發展。19世紀的德國醫學家喬治·比爾德首先以“神經衰弱”這一術語來描述一種由於過度勞累而引致的症狀,該名詞贏得了廣泛的關注,而美國人甚至稱其為“美國病”。
「這種情況反映了工作對心理健康的影響,並且許多症狀可以與倦怠相提並論。」
儘管隨著時間的推移,學者們對倦怠的理解也在不斷深化。1974年,德國裔美國心理學家Freudenberger在關於義工的研究中首次正式使用了“職業倦怠”這一術語。這項研究引發了對於職業倦怠的進一步探討,導致Maslach於1976年的文章分析了人際關係壓力對於人類服務工作者的影響,心理健康領域的學者們開始注重這一現象。
至今,職業倦怠的定義尚未在北美的《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中被認可為獨立的心理疾病,但在歐洲部分國家卻已經獲得了法律認可。根據2018年更新的ICD-11,職業倦怠被描述為一種由未成功管理的慢性工作壓力所導致的綜合症。其特徵為三維度:疲勞感,對工作的心理距離增加以及專業能力的下降。
「根據WHO的說法,倦怠並不等同於醫學病症,而是一種與工作有關的現象。」
這一現象的出現呼籲著我們重視工作環境與個人心理健康的關聯。例如,許多西方國家開始為遭遇職業倦怠的工作者提供補償、その創造良好的職場氛圍是非常重要的。改善工作文化、提供心理健康支持以及促進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都能在某種程度上減輕倦怠的風險。職業倦怠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多方面因素的綜合體。
「在一個越來越快節奏的世界中,如何善用自身能量與精神健康,成為了每個人都應該關心的課題。」
當你再次感到精疲力竭時,是否曾深思這背後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