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氣候變遷政策上的決策和黨派分歧,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深遠。作為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的歷史排放量遠超其他國家,這使得該國的氣候政策成為全球氣候行動的關鍵環節。自簽署京都議定書以來,美國政府對是否依法執行的觀望態度以及不同政黨間的立場分歧,讓全球氣候努力面臨挑戰。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將氣候變遷定義為「持續相當長時間內氣候指標的重大改變」,這一概念使得氣候變遷的範疇極為廣泛,包括了溫度、降水和風模式等長期變化。根據不同政治派別的看法,氣候變遷政策的形成充滿了爭議與對立。在民主黨的倡導下,氣候變遷緩解政策面臨推廣與擴展的機會,而共和黨則不讚成這類政策,並常以經濟影響為由,主張緩行甚至逆轉政策措施。
「美國的氣候政策不僅影響國內,還對全球氣候行動的成敗有著關鍵性作用。」
美國雖然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自1997年以來對其的態度顯得十分矛盾。參議院於1997年全體一致通過了博德–哈格爾決議,認為美國不該成為該議定書的簽署國。隨後在2001年,時任國家安全顧問的龐德·瑞斯表示該協定不被美國政府接受。這一決策反映出美國在應對氣候變遷時的政治不穩定,並使得全球氣候治理的合作前景受到威脅。
「這份報告表明,因其潛在的重大後果,突發氣候變遷的風險應該被提升到美國國家安全的擔憂層面。」
美國國會在推動氣候變遷行動上也曾做出努力,但多項法案未能通過。2003年和2005年的《麥凱恩-利伯曼氣候保護法》兩度未能在參議院通過。隨著民主黨在2007年決定成立專責小組,旨在檢視全球變暖問題,經過一系列的法案嘗試,最終仍難以制定出有效的國家政策。這種現狀不僅源於政治兩極化,也顯示出在氣候政策上缺乏共識的挑戰。
在克林頓行政時期,美國曾承諾在200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降低至1990年水平,但隨後的多次政策倡議卻因缺乏廣泛的共識而無法實施。尤其是喬治·W·布什政府對京都議定書的拒絕,使得美國在全球氣候變遷問題上愈加孤立。即使在奧巴馬任內推出了一系列氣候行動計劃,這些政策亦未能有效實施。
「如果國際社會不迅速採取行動去應對氣候變化,我們將把未來世代推向不可逆轉的災難。」
即使如此,如何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成為了美國氣候政策的重要課題。隨著新一屆政府的上任,未來氣候政策將如何發展?美國是否能夠在全球氣候行動中重新定位自身角色?這些問題將在未來的政治舞台上逐漸浮出水面,值得我們深思及關注?